亲侄子病逝,叔叔能获得遗产吗?南京这个事能说明一切。
45岁的葛玉林是独子,生前没结过婚,父母也已经离世,只有73岁的叔叔葛志平最为亲近。
在葛玉林治疗期间,葛志平每天陪伴。葛玉林生前多次表示过,将来要把房子留给叔叔养老,但因病情突然恶化没有留下遗嘱。
葛玉林留下房产1套、抚恤金等5万元、存款15万元。
葛志平办理了侄子的后事,去到民政、房产和银行等部门要求办理继承手续。
但这些单位和部门都说他不是侄子的法定继承人,无法办理继承手续,葛玉林的遗产由民政部门担任管理人。
法律的确没有将叔叔列为侄子的法定继承人,但法律不是无情物,我国民法典仍然有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有两种得到遗产的规定。
首先是酌情分得遗产权,指的是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是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像本案中的葛志平,离婚后自身无子女,只能依靠侄子扶养,而侄子去世前,也是由他扶养照看,他有权酌情分得侄子的遗产(注意是分得不是继承哈)。
另一种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人签订,约定生前由受遗赠人扶养,死后遗产归受遗赠人所有。
法律规定遗产的处理顺位为: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所以,亲叔叔虽然不能法定继承侄子的遗产,但在特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获得侄子部分或者全部遗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