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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0日凌晨,江苏常州街头发生了让人极其愤怒且荒谬的一幕!一名女子因

2026年5月10日凌晨,江苏常州街头发生了让人极其愤怒且荒谬的一幕!一名女子因行车琐事当街情绪失控,对着网约车司机疯狂施暴,又是锁喉又是扇耳光,甚至暴力打掉司机的手机。

事情的起点极度荒唐。女乘客下车后,不知是对停车位置不满还是对路线有异议,反正就是这么一丁点的小事,把她整个人点燃了。

这位司机当时穿着工装,手机支架上还挂着接单界面,那是养家的工具,不是出气筒。可女乘客根本不管这些,推开车门就冲上去,张口就骂,紧接着抡手就扇。

不是打不过,是不能打。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这位司机的克制其实是一种极其理性的自我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标准即可入罪;但如果双方互殴,司机一旦出手,哪怕只是推搡,执法时双方的责任边界就会模糊,受害人的法律立场反而会被削弱。

"只警告不还手",看似窝囊,实则是在用最笨的方式把主动权死死握在手里。

就在这时,路边一位目击者做了一件关键的事,掏出手机,对准现场,一帧不落地录了下来。目击者还冲着司机大喊:"千万别还手,证据我给你录着呢!"

这句话被麦克风同步收录进视频,意义远不止安抚情绪那么简单。在后续的证据认定中,这段喊话直接证明了司机的克制是主动、理性的选择,而不是无力还手,从法律角度看,这条细节大幅强化了司机无过错的立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拍摄的未经剪辑的视频属于合法证据。

公共区域发生的行为不受隐私权的绝对保护,任何人无权以"侵犯隐私"为由要求法庭排除这类录像。目击者的这段视频,从录制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具备完整的证据效力。

女乘客那一分多钟里,又扇又踹,还锁喉,最后把司机手机砸落在地。这最后一个动作,除了殴打本身,又单独构成了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情节,两项叠加,执法机关的处理空间只会更大,不会更小。

警方到场时,女乘客已经因为"输出过度"体力透支,倒在原地动弹不得。那位全程没有还手的司机,半张脸红肿淤青,眼里是委屈,但站在那里的姿态,其实比对方更有力量。

至于这位女乘客最终面临的处理结果,以及司机的后续维权走向,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