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的代价!贵州,男子深夜对网上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一见钟情,两人约在出租屋内沟通感情,此事正好被女子的邻居看见了。第二天,男子又约这个艳丽的女子见面,两人又在出租屋内腻歪,又被这个邻居看见了。邻居的眼睛比监控都好使,他立马判断俩人没干好事,为了小区风气考虑,他果断报警!
5月10日,深圳新闻网报道了这则消息。
贵州黔南,小伙子罗某深夜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感觉长夜漫漫,太无聊了,就打开手机看看有没有什么合眼缘的女子。
看着看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瞬间吸引了罗某的注意。随后他就跟女子聊了起来,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女子秒懂罗某的意思。
两人关于价钱方面商量了一下,最后达成协议。关于见面的地方,女子表示可以来她的出租屋,这样可以省一些钱,少花冤枉钱。
商量好以后,罗某就马不停蹄的跑到了女子的出租屋,在此之前罗某为了稳妥考虑,还把俩人的聊天记录都删了。
见面以后罗某挺尽兴,他觉得这一趟真值,没有白来。殊不知,两人此次见面已经被女子的邻居看见了,他眉头一皱,心里有一些疑惑。
因为女子从事过一些特殊的行为,邻居对女子的底细有些了解。
第二天,罗某对昨晚的女子念念不忘,非常的思念,还想再见见面。正好女子也是这么想的,两人一拍即合,又在网上约好了。
罗某又一次来到了女子的出租屋,女子对罗某依然很热情。
门外的邻居又一次看见了,他非常确定俩人没干好事。他害怕他们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他们很容易被这种事情影响。
为了周围居民考虑,邻居果断举报了他俩。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就来到了女子的出租屋。
但罗某和女子对此事并不知情,俩人当时正腻歪呢,突然看到破门而入的民警当场都吓懵了,尤其是罗某,哆哆嗦嗦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但女子倒还挺镇定。
两人被捕后,罗某并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他心想聊天记录已经删除了,没有证据,你们能把我怎么办呢?
由于女子从事过特殊事业,有案底,所以跟她有过两次接触的罗某,属于重点怀疑对象。
随后被删除的聊天记录也快速恢复,面对完整的聊天记录,里面清清楚楚的记录着罗某与该女子的所有行为。
面对铁一样的证据,罗某不得不认,他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那么罗某犯了什么罪?他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以上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男子罗某连续两天,连续两次与女子约见,并做出违法行为,已经不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将会面临至少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以及罚款等。
目前罗某已经被行政拘留了,等待他的将是严酷的法律制裁。
所以做人做事任何时候都要知法守法,不要想着钻法律空子,踩法律红线,那样只会给自己留下终身的违法记录,像本案中的罗某一样,贪一时痛快,留终身污点。想想真的值得吗?
另外,这个案子出来以后,有些人表示在一些欠发达的地方,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男性根本找不到女朋友,他们的需求自然没办法满足。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一味的打压,应该重视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那么对于本案中罗某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来源:深圳新闻网、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