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国梁(1888年7月21日—1911年4月30日),字作霖,号绍峰,重庆大足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辛亥革命时期杰出的民主革命家。
生于大足县云路场(今国梁镇)耕读之家,排行第二,胞妹为“红岩村革命妈妈”饶国模。
幼年聪慧,13岁通经史、能诗文,1903年入县立高等小学,因抨击封建专制、与学监冲突被斥退。
后入江津蚕桑传习所,深感实业救国难以速成,遂弃文习武。1906年赴成都考入四川陆军弁目队,后升入四川陆军速成学堂,系统学习军事。
1908年经黄兴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接受孙中山“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主张。
毕业后任四川新军六十五标见习官,因在军中秘密传播革命思想被察觉,被迫离职。
辗转奉天、上海、云南等地,历任云南讲武堂教官、上海中国公学舍监,以公开身份为掩护,联络各地党人、运送军械、发展同盟会员。
1911年2月,受黄兴急电邀请赴广州,参与筹备黄花岗起义,负责联络会党、协调部署,并承担起义中最危险的阻击任务。
黄花岗起义
1911年4月27日(农历三月廿九),起义爆发,率20余名敢死队员扼守莲塘街,阻击前来增援的清军巡防营。
激战中身先士卒,歼敌甚多,后因清军大批增援、寡不敌众,被迫撤退。撤退时误入敌营,身负重伤被俘。
狱中大义凛然,痛斥清政府腐败无能,公开宣讲革命道理,并写下绝命书:“吾辈不死,国民不生,我为革命死,死而无憾”。
1911年4月30日英勇就义,年仅23岁。遗体后由革命党人收殓,与其他烈士合葬于广州黄花岗,为七十二烈士之一。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追赠其为陆军大将军。
1946年,大足县将其故乡云路场改名为国梁乡(今国梁镇),以永久纪念。
重庆大足区建有饶国梁故居、饶国梁纪念馆,均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