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5月11日报道,成都街头深夜惊魂,一名男子被人追打,慌不择路冲向武警营门哭喊求救。几名闹事者随后赶到,其中一名女子竟当众推搡执勤哨兵——这一推,直接触碰了刑法红线。公安、特警火速赶到,联合武警将所有涉事人员带走调查。那个深夜奔跑的男子用本能告诉了所有人:危险时刻,找穿军装的人。
成都深夜一点多,监控时间跳到00点17分,街上灯光把一个人影拉得老长,一个小伙子在前面拼命跑,后面三四个人紧追不放,脚步声在空路上特别响,从他跑得踉踉跄跄就能看出快撑不住了。
被追的那几秒人脑子会飞快盘算,躲便利店怕对方也冲进去,找派出所又不确定方向,眼前刚好有一扇挂着国徽的大门,他就直接冲过去,把那当成唯一能保命的地方。
他冲到门口就喊救命,说有人追着要打他,这一嗓子把凌晨的安静撕开了,执勤哨兵立刻反应,先看清情况再定性,马上上报,同时把人先护在身后,先把追赶的人和求救的人隔开。
动作快得很,从听到呼救到完成初步判断,差不多不到三十秒,其他战士很快带着装备出来,营区门口当场拉起警戒,形成一道硬挡板,那几个追过来的人被直接拦在外面进不去。
追人的那帮人明显没想到会追到军营门口,刚开始气还挺冲,嘴上也不客气,但真看见几名穿制服的战士举着防护装备站在面前,气势立马就瘪下去,声音和动作都收了不少。
其中领头的一个女人情绪失控,可能一时脑子发热,伸手就推了执勤哨兵一下,这一下性质就变了,不是吵架也不是堵门,是动手碰了依法执行任务的军人,直接踩到法律红线。
哨兵当时没动,也不会乱动,因为站的是岗位,守的是规矩,军营哨位不是谁想闯就闯,谁想推就推的,这不是口号,是法律写死的底线,碰了就要按条款算账。
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写得清楚,无故暴力攻击坚守岗位执行公务的军人,已落入妨害军人执行职务罪范畴,最高可处以三年监禁刑罚,监控记录、在场证人及法律依据都完备扎实,想狡辩也很难。
没过多久警笛就来了,五分钟左右,110和特警先后到场,公安负责依法处置和程序,特警负责现场威慑,武警守住营区阵地,几股力量在门口形成包围和控制,涉事人员被带走调查。
现场很快安静下来,战士们把装备收好,继续回到哨位站岗,路灯还亮着,人也还在,监控里又变成平常那种画面,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但该做的都做完了。
事情传到网上一下就热了,很多人说关键时刻还是子弟兵靠得住,也有人夸处置专业,更多人讨论的是大半夜被追着打该往哪跑,那个小伙子几乎是靠本能,给大家示范了一个答案。
现在信息再多再快,遇到危险找穿军装的人这个判断反而最管用,平时嚣张的人见到站岗战士就怂,不是怕某个人,是怕那套制度和国家力量,这种朴素信任在今天依然稳。
至于那几个人为啥追他,追打理由是什么,还在调查里,但能确定的是,推搡哨兵的那一下已经越线,安全和法律面前没有例外,越界就得承担后果,成都凌晨又恢复安静,总有人在背后守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