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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夹江,江某与妻子罗某同朋友聚餐,一开心喝酒喝到凌晨,夫妻二人觉得不会查酒驾,

四川夹江,江某与妻子罗某同朋友聚餐,一开心喝酒喝到凌晨,夫妻二人觉得不会查酒驾,于是各开一辆车特意选的国道走。在一红绿灯路口,两人的车和其他一辆小轿车撞在一起,结果,俩人一个都跑不掉。

据悉,2026年5月10日晚上,江某夫妇和朋友吃饭喝酒聊到很晚,转身回家却遇到一个难题,两人开了两辆车来的,而且现在一个微醺,一个喝的有点醉晕晕的。

都说办法比问题多,可怎么也想不到,这两人居然选了铤而走险的法子。

带着醉意,一人开一辆,江某开轻型的货车,小轿车留给妻子罗某,觉得这样安全,再说已经凌晨了,查酒驾应该没那么勤,再机灵选国道走,定能安然无事。

以为能瞒天过海,顺利到家,可还没到半路就出了事。

醉意朦胧的江某一不留心加油过猛,撞上在前面行驶的妻子的车,罗某的车瞬间失控,又撞向了前方正在等红绿灯的小轿车,连环追尾车祸,除了车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所幸人没有受伤。

执法人员到现场一看,好家伙,丈夫开车撞了妻子的车,妻子的车又和别人的车追了尾,俩夫妻本事真大。

在询问过程中,江某夫妻俩满身浓烈的酒味,执法人员敏锐发现异样,连忙带俩人去医院抽血检测。

结果出来一个比一个吓人,江某48.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罗某151.4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一个酒驾,一个醉驾,网友调侃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毋庸置疑,两人的处罚跑不掉了,江某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严重的是罗某,不仅要吊销驾驶证,5年内还不得重新申领,除此外,她还面临刑事责任。

从最后结果来看,俩夫妻应该庆幸没有伤亡,不然处罚不仅仅如此。

在我国,酒精认定标准不同,面对的处罚也是不同的。

在20mg/100mL ≤酒精含量<80mg/100mL内,属于饮酒驾驶,江某血液酒精含量在区域值中间,他属于行政违法;

如酒精含量≥ 80mg/100mL,这定为醉酒驾驶,情节严重,这属于刑事犯罪,罗某便属于这种情况,处罚自然严重。

依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执法人员对罗某,做出移送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刑责的处罚,合理合法。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会判处1-6个月拘役和上缴定额的处罚金,鉴于罗某的酒精含量过高且肇事,要想缓刑的概率几乎没有。

在整个追尾事故,江某夫妻双方均酒驾,而且是因江某追尾在先,罗某酒驾失控,两人需共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第三方可以依法追责,车辆损失可依据责任比例来赔付,只是无辜受了难,还是这对奇葩夫妻。

本案中没有伤亡,纯属于侥幸。但一定要记住,喝酒驾车,从来不是小事,酒驾是行政违法;醉驾属于刑事犯罪,会留下终身案底,成为一生的污点,得不偿失。

江某夫妻这车祸,最大的致命点是:晚了没人查的侥幸心理。

可不知道的是,执法人员是全天候执法的,再说全网络时代,处处有监控,别以为能躲过电子眼的追踪。酒驾必查,醉驾必刑,没有什么“安全时段”之说。

最后,还是要啰嗦一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的办法就是,酒后找代驾,才能平安回到家。谨记做到这一点,是对自己、家人以及他人生命的负责,坚决抵制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