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有恶报!江苏江阴,一男子把白嫖玩出了新高度,他下单后,先是申请仅退款,想免费拿货,被拒后,持续向商家报复、疯狂恶意下单、投诉,共2700多次,涉案流水超千万,共向900多家店铺索要和解费。 有老板在花了5000和解费后,忍无可忍报警,男子终于吃上了牢饭。
曹先生在网上开着好几家洗护用品店。
那天,他收到了客户陈某的一笔“仅退款”申请。
理由是“不想要了”,曹先生一看,货都已经发出去了,哪有不旁退货,就把东西白送的道理?
于是果断拒绝了,提出让陈某必须走“退货退款”的流程。
在曹先生眼里,这个客户,可能也就是个碰瓷占便宜的主儿。
他没想到,就因为他这个决定,直接引来了一个职业恶棍。
仅退款被拒后,陈某立刻露出了原形毕露。
他立马把曹先生的网店,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理由是商品有瑕疵、商家态度恶劣等等。
监管部门一介入,曹先生就收到了警告,同时网店信誉也会受到影响。
这时候,陈某就会按计划再来谈和解,其实就是明着要钱。
曹先生不服,自己又没做错什么,就直接没理他。
不料,惹恼了陈某,接下来的几天,曹先生的好几家店铺,直接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陈某开始疯狂下单,几十件、几百件地买,总金额动辄上万。
等快递一揽收,他立马申请仅退款。
开网店的商家都知道,陈某这招极其狠毒。
如果曹先生发货,货就打水漂了,还得倒贴运费;
如果不发货,平台就会判定,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店铺的权重、信誉直接暴跌。
这种两难境地,就像有人在你店里又砸又抢,你还不能还手。
被逼到绝路的曹先生,为了保住店铺,只能自认倒霉,掏了5000块钱的“和解费”,想来个息事宁人。
可惜,曹先生的花钱消灾并没有换来安宁。
陈某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喂不饱的白眼狼,他一看这招来钱快,干脆把这当成了一门生意来做。
他专门去看商家的营业执照,找出店主名下所有的关联店铺,然后像蝗虫一样席卷过去。
有的商家,被搞得无法正常营业,有的甚至被逼得关店大吉。
但这陈某绝就绝在,他每次勒索的金额都不大,也就几百上千块。
全国各地那么多受害商家,很多人都觉得,为了这点钱去跨省维权根本不划算。
往往就选择默默咽下这口气,这就更加助长了陈某的嚣张气焰。
然而,人们总有醒悟的时候,曹先生在花了5000块钱的和解费后,越想越气。
都说邪不压正,自己正经做生意,凭啥要怕一个无赖?
再说,自己如果不追究,他肯定还会去危害其他商家,这种人决不能让他得逞。
他最终选择了报警,曹先生的这一举动,也成了捣毁这个犯罪链条的突破口。
警方一查立马被震惊,这陈某的胃口也太大了。
他竟然,前后对900多家电商店铺下了黑手。
恶意下单次数,高达2700多次,总流水超过了1000万元!
他以为,自己躲在屏幕后面,打着消费者的旗号,就可以无法无天。
却不知道,警方早就盯上了他。
陈某到案后,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他提起了公诉。
这里有个很有意思的法律知识点,以前,大家觉得破坏生产经营就是砸机器,破坏农具之类。
但在数字经济时代,像陈某这样利用平台规则,通过恶意下单、投诉网店正常经营的行为,同样属于破坏生产经营。
依据《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故意搞破坏,影响别人正常做生意,就可能触犯这条法律。
本案中,陈某因仅退款被拒,就通过疯狂恶意下单、投诉等方式。
破坏曹先生等900多家店铺的正常经营,还索要和解费,这就是典型的破坏生产经营行为。
法院据此判他坐牢,说明不管在线上还是线下,故意搅黄别人生意、搞破坏的,法律绝不纵容,都会受到惩罚。
最终,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陈某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买了单。
也有人认为,陈某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才判处1年6个月,是不是判的太轻了?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商家都上了一课。
对于那些电商从业者来说,遇到这种专业的,所谓职业索赔人,或者恶意下单客的顾客。
千万不要抱着破财免灾的侥幸心理,去私了。
你的每一次妥协,换来的可能是他变本加厉的敲诈。
只有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才是保护自己利益的唯一出路。
而对于那些,还游走在灰色地带,企图靠钻空子、薅羊毛。
甚至恶意敲诈,来发财的人来说,陈某的下场就是最好的警告。
这说明,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不管你的手段,包装得多么合法。
只要违背了公序良俗,触碰了法律底线,终有一天会吃到牢饭。
想赚钱得走正道,靠投机钻营、坑蒙拐骗敛财,最后只能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针对这一案例有人质疑,平台对这种不公平的仅退款政策,难道不用承担责任吗?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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