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拍被抓,
说是校外人员,
结果是刚毕业的研究生,
公务员公示也停了。
他以为瞒过去就没事,其实从按下快门那刻起,事情就没法回头。
法律上这不叫“手滑”,是实打实侵犯隐私。
《民法典》写着呢,裙底属于私密空间,偷拍就是侵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也明摆着,够得上拘留。
学校这边还没开除,但毕业证卡着没发,学籍状态还是在校生。
北大、南华大学那些开除案例,都是有传播、有PS、有多次行为,他这次没传出去,可能处分轻点,但政审一查到底,照样过不了。
税务局中止公示不是小题大做,公务员考察写得清楚:道德品行不合格,直接出局。
学历再高,干了这事,公职大门就关死了。
有人觉得“就拍一下”,可镜头对准别人隐私时,早就没了分寸。
不是所有错误都能重来。
手机还在口袋里,处分通知可能已经在路上。
偷拍被抓,毕业证没拿,政审卡住,这三件事凑一块儿,够他想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