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黄土掩不住的法律追问锈迹斑斑的储油罐旁,黄土覆盖之下,是触目惊心的黑色油泥。延长

黄土掩不住的法律追问

锈迹斑斑的储油罐旁,黄土覆盖之下,是触目惊心的黑色油泥。延长油田吴起采油厂长官庙采油大队9-43井场的这一幕,不是大自然无法抗拒的生态灾害,而是某些企业明知故犯的人为劫难。含油污泥被直接填埋,原油污染物渗透进土壤,留下一道道无法磨灭的“生态伤疤”——更令人警醒的是,这道伤疤不是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法律的红线也早已不是第一次被踩在脚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石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废物代码900-210-08)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石油烃会改变土壤结构,导致土地退化和荒漠化;有毒物质随雨水渗透进入地下含水层,污染地下水源,且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治理难度极大。这不是什么“灰色地带”,而是法律清清楚楚划定的禁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第一百一十二条为违法行为设置了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业或关闭。然而,罚款远不是终点。当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达到三吨以上,便已触及刑法的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即可入罪,一百吨以上则构成“情节严重”。长官庙采油大队的这起非法填埋,究竟涉及多少吨油泥,尚有待专业机构鉴定评估。但可以确定的是,“一埋了之”的粗放处置方式,绝非个别管理人员的“一念之差”,而是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系统性失灵。如果是组织授意甚至长期如此,那就不仅仅是行政处罚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刑事追诉,企业本身也可能因单位犯罪而被追究刑责。事实上,吴起采油厂的环保问题并非孤例。早在2018年,吴起县环境保护局就曾对吴起采油厂下达限期整改函,要求对污染地块进行治理。2022年,白豹采油队26-11井场再次因擅自堆放0.42吨污油泥被处以10万元罚款。2024年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延安市有关部门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查处打击力度不够,部分污油泥处置企业违规交由个人处置,存在非法倾倒污油泥及尾渣等问题。一次次处罚,一封封整改函,换来的却是一再重演的环境违法。当监管屡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企业的侥幸心理就会像被填埋的油泥一样,在地下看不见的地方肆意蔓延。非法填埋从来不是什么“省时省力”的权宜之计,而是一场注定要付出沉重代价的短视行为。企业省下的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转嫁给了被污染的土壤、被破坏的地下水——后者需要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恢复。曾经的填埋“聪明账”,最终都会变成高昂的生态“亏空账”。黄土可以掩埋油泥,却掩埋不了污染的事实,更掩盖不住法律的追责。我们期待监管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查明非法填埋的油泥数量、污染范围和责任链条,依法追究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修复方案。更重要的是,环境监管部门当以此次事件为镜鉴,全面排查辖区内油气开采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一查到底的决心,让每一处藏在厂区里的“生态暗伤”都无处遁形。一埋了之,生态遭殃,法律难容。守住危险废物处置的每一道关口,就是守住我们脚下的土地、头顶的蓝天和身边的水源。别让一时的侥幸,酿成无法挽回的生态悲剧;别让今天的“临时掩埋”,变成明天几代人都还不清的永久生态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