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女子交了个医生男友,是独子,家庭条件比较好,其父母也很满意。可就在两家聚在一起商

女子交了个医生男友,是独子,家庭条件比较好,其父母也很满意。可就在两家聚在一起商量婚事时,却因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事闹掰了。
当时,男方父母决定出15万彩礼,婚房是110平楼房,女方父母要求在婚房上写上他们女儿的名字,说这样能让他们女儿得到些保障。男方父母不同意,说这房是他们全款买的,写的是老两口的名字。孩子们住着就行了,加名字不合适。
女方父母说,如果不在婚房上写上女儿的名字,要是哪一天过不下去了,他们女儿岂不是什么都得不到?男方父母则说,还没结婚咋想到离婚上去了呢?这房子小两口只管住就是,何必非要纠结房子上的名字。
于是,双方就房产证上写不写女子的名字产生了分歧,而且由此闹得不欢而散。
最后,女子向男方提出了分手。男方父母托来商量,说婚事慢慢商量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事。女子心意已决,不愿回头。
我倒是觉得,如果女子与男子的感情好,根本不必计较房产证上写名字这事。毕竟那房子是男子父母付全款买的,写父母的名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再说,男方只有一个儿子,今后父母的一切还不都是儿子的。
至于女方说的想得到保障啥的,我觉得这说法就有问题。因为感情这东西儿,如果掺杂进金钱财物,那就变得不纯的了。再则说,你要嫁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家的财产,只要他这个人好,能合得来,就可以嫁,何必要纠结房产上写名字呢?我是60年代生人,我结婚时,根本就没房子,还是学校分了一间房给我做婚房,我们还不是结婚了,而且现在41年了,一切不都好好的。看来,女方还是太物质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