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复盘一下OPPO的文案风波,顺带科普一些营销知识,这个真是我的专业。
首先科普一下,每个像OPPO这样的大企业,都有无数家agency为他们的营销活动服务,而OPPO的品牌部或者市场部,可能会有一些重要的稿子或者涉密的文案内容会由他们亲自操刀,大部分需要发布出去(行话叫出街)的内容,都由不同的agency完成并提交给OPPO审核。
具体到内容服务的agency,单从文案内容上讲,一般线上的内容可以粗略分为always on/retainer(常规新媒体矩阵账号)和campaign(营销活动),这次母亲节应该是属于campaign。所以我觉得这条文案出自谁的手,其实大概率是agency写的,如果严格说的话确实也不算是OPPO内部的员工写的,但审核失察显然也是错误的一种。
我们公司服务的基本上也都是国内国际的一线品牌,近年来这些品牌对于母亲节、父亲节、妇女节之类涉及性别的内容,要求基本都是以安全牌为主,比如母亲节,前几年开始就基本不再做“妈妈是超人”这类主题,因为很容易被用户质疑“为什么都是妈妈在干活?”或者任何可能引起用户这样质疑的内容都不行,逐渐地回归到纯祝福、纯赞美的路子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再来看看这条文案的问题,注意,以下分析是结合主流价值观,并不是“我觉得”怎么怎么样,个体看法总会有差异,所以只能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做考量。
第一句【我妈有两个“老公”】,这句话在互联网语境下看其实没问题的,饭圈本来就是这样表达,男性也把石原里美、长泽雅美和新垣结衣等女星称为老婆,这句话就是很正常的贴近饭圈的表达,单看这句话挑不出毛病。
第二句,【一个是我爸,另一个一年见两回】,这句其实就埋下了风险,如果是我来把控,我会把这句话改成【一个是我爸,另一个出现在舞台上】。
注意,这里不能说舞台上闪闪发光之类的,因为大部分父亲也在现实中为了家人奋斗操劳,明星也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不能让用户觉得你认为明星这份工作更高贵。
原句中的“另一个一年见两回”,写这句文案的人过于脱离群众了,因为中国有数量极为庞大的外出务工人员,其中大部分是爸爸外出打工、妈妈在家带娃,二者都很辛苦,他们中很多夫妻一年也真的只能见上一两回,这句文案会让一定量的人群感到不适,即便他们中很多不是目标受众,但品牌没必要去冒不必要的风险。
第三、四句,【跟我爸约会基本不打扮】、【跟另一个,她恨不得穿婚纱】。
其中第三句,跟第二句一样脱离群众,或者是为了加强第四句的对比而罔顾事实。因为这篇文案原本想展现给用户的是一个喜欢追星的新时代妈妈,但如果仔细想想的话,新时代妈妈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悦己」,大家有看过一些母婴、美妆品牌做的内容应该都知道这个概念,所以「基本不打扮」是真实情况吗?当然不是。
她们大部分只要去人比较多的场合,或者跟人见面讲话就都会化妆的,除非有皮肤状态不好或者出门着急之类的特殊情况。「悦己」的意思是她们化妆只是希望给自己一个好的状态,让自己开心,并不是传统思维里那种给老公看或者让老公有面子,所以第三句是非常有问题的,把想要展现的人群的核心特点丢掉了,那这句话自然就不成立了。
在第三句牺牲事实和新时代妈妈特质去为第四句做铺垫的情况下,第四句也非常糟糕。因为“跟另一个”这个表达,非常轻佻,大家想想你在公开场合介绍两个人的时候,一般会怎么说,“这一位是XX,那一位是XXX”,对吧?不太可能说“这个是XX,另一个是XXX”,不管关系是不是很熟,提到人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用“另一位”来做代指。
所以“跟另一个,她恨不得穿婚纱”这句话,从前四个字开始就给了用户一种偷情的感觉,因为用词太过于轻佻。
我能理解笔者想用“恨不得”来做情绪放大,从而让她心目中的受众能感同身受,但就是这三个字把这次事件推向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因为强烈的对比确实让部分受众产生了爽感和认同,但更多价值观正常的用户则感觉到了不适:爸爸是有多不堪,才能让妈妈见别的男人穿婚纱?
其实这整条文案,就是非常小红书的表达,因为小红书现在对于年轻人的影响很大,所以很多年纪尚轻的从业者会误以为“小红书的表达就是好的”,其实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特别是对于品牌而言,一定要防止品牌文案进行过于小红书式的表达。
这篇其实非常容易写:
我妈有两个“老公”一个是我爸,另一个出现在舞台上跟我爸约会时她眉目传情、眼角含羞而在舞台下,她与台上那位共同闪耀、活力四射
你让新时代追星妈妈家庭幸福,有自己爱好,不为他人而活,不论多大依然闪耀怎么了?这也是比一个妈妈跟老公约会不打扮、恨不得穿婚纱去看演唱会更真实的用户画像啊。
再说OPPO品牌部或市场部的内部问题。
其实很简单,要么是审核机制出问题,要么是审核的人出了大问题。
但是从处理结果来看,大概率是审核的人出了问题,这条文案按照最最简单的审核机制,也起码会有3个人看过,agency的负责人、对接agency的员工以及该员工的leader,哪怕不用再往上走,这三个人审一条文案为什么会出这么大的问题?
直白点说,就是舆论敏感度低、意识形态有问题,他们看不到文案里的诸多毛病,且文案水平非常差。
所以OPPO从上到下因此次事件被处理的员工,确实没一个是冤枉的,如果一个品牌出街的内容不能遵循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而是依赖一个agency文案或低级别员工的自我意识表达,那这个品牌将会是非常失败且注定要出更大的问题的。
怕这种事的公司可以找我做顾问,像这种导向错误、原则错误,我一般上来就是一顿高强度输出,让写的人这辈子都记得写这种玩意是会挨骂的,这些人要么扛不住压提桶跑路,为品牌避免了潜在的更大损失,要么成长为能独当一面有风控意识的内容营销人才,二者都是为企业做出杰出贡献。
OPPO母亲节文案OPPO母亲节文案事件问责通告营销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