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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名女大学生刚拿到驾照不久,便相约自驾游"青甘环线",结果,中途在高速上,不

北京3名女大学生刚拿到驾照不久,便相约自驾游"青甘环线",结果,中途在高速上,不慎翻车,1人当场死亡,剩下的2人也只抢救回来1人。

好不容易捡回性命的这名大学生,起初称自己是肇事司机,而后又予以否认,但最终仍被认定为肇事司机,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24年7月,小露、小静、小田三人利用暑假时间,从兰州汇合出发,租了一辆SUV准备走青甘环线。7月5日上午10点多取车,三人说走就走。

7月6日中午到青海湖,下午逛茶卡盐湖,傍晚6点40分在海西州乌兰县的加油站加了油,接着打算连夜赶往敦煌,还特意买了咖啡提神。

那段路从乌兰到敦煌有600多公里,正常要开8个多小时。三个人全天已经跑了好几百公里,还打算继续夜驾。

加完油半小时后,也就是晚上7点10分左右,白色SUV在没有发生任何碰撞的情况下冲出高速,翻了个四脚朝天。

最先赶到的是两名卡车司机,但已经晚了,小田当场身亡,小静抢救无效离世,三人中只有小露活了下来,代价是左侧多根肋骨骨折、椎体骨折、脾破裂,后来做了脾脏切除手术。

警方的调查从伤情、现场、DNA和行车记录多个方向展开。事发前3分钟,卡口摄像头拍到驾驶位穿浅色衣服的人,与小露当天的打扮吻合。

事故前几分钟车速持续超过120公里/小时。小露在警方首次询问时也多次承认自己是司机,尽管后来否认,但综合证据指向已经相当清晰。

问题不只是车速。按照2013年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必须有持相应驾照三年以上的人陪同。

小露拿照才4个月,小田驾龄与小露相当,小静驾照虽然早一年但不足三年,三人都不符合条件。这趟行程本身就是违规上高速。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且负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有严重超速、实习期违规上高速等加重情节,量刑会相应提高。本案两人死亡,叠加超速和实习期违规,最终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在同类案件中并不罕见。

2022年四川一起类似案件,驾照不足10个月的刘某实习期独自上高速致一人死亡,判了一年三个月缓刑;本案伤亡更重,量刑也更重。小露出院后面对的,不只是身体的后遗症,还有法律程序的漫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