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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遭追打,冲向武警营门求救,一名女子冲上来,竟敢对身前的武警哨兵动了手,太

男子深夜遭追打,冲向武警营门求救,一名女子冲上来,竟敢对身前的武警哨兵动了手,太无知了!5月10号凌晨,四川某地,零点刚过十七分钟。

一个年轻小伙子,跑得鞋都快掉了,玩命冲向路边一个亮着灯的地方。身后俩人追着他不放。

他冲过去的地方,是武警营门。哨兵站在门口,脊背挺直,听到喊声,连一秒钟都没多想,直接伸手把那个陌生小伙子拉到了身后。

副哨、应急小组随即出动,警戒线一拉,几个身着军装的士兵往那儿一站,追赶的人脚步顿时停了。

这种震慑不是靠吼出来的。是那身橄榄绿,是那个哨位,代表着国家的力量就站在你面前。

追赶者里有一名年轻女子,不知是情绪上头还是另有底气,直接走上去,对正在执勤的哨兵动手推搡。她可能觉得自己推一下也不算什么,吵个架嘛。

1997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8条明确写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七年。

这不是拘留几天的行政处罚,是要留案底的刑事罪名。2020年前后,某地就发生过类似案件,一名女子拉扯执勤哨兵手臂,被认定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全程公开通报。

那次事件的判决书里,法院重点审查的正是两个要件:军人是否处于依法执勤状态,以及行为是否足以干扰职务履行。两项皆成立,定罪毫无悬念。

哨兵神圣,不可侵犯。这六个字不只是哨位前的标语,是写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和《警备条令》里的硬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阻碍军人执行职务。

四川这个案子里,哨兵接到求助后的处置完全按规范走:先将小伙子保护至警戒线内,呼叫支援,设置警戒,再等待公安机关到场处理。从接警到特警、民警全部赶到,前后只用了几分钟。追赶者一个没跑,全被带走。

2018年,南方某城市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名女子深夜被人尾随,奔向附近武警哨位,哨兵当即将其拉入警戒线内,追赶者见状退缩,事后该事件被武警部队简报收录。

2009年施行的《武装警察法》第22条明确规定,武警履行警卫勤务等任务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不是部队的内部规矩,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文条款。

哨兵不动手,是因为有纪律压着。危机结束后,那几个哨兵拍拍身上的土,回到哨位,继续站岗,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