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与一男子网恋后,2次前往男子家中并与男子多次发生关系。期间,因女子前男友多次打电话联系女子,男子发现后“吃醋”与女子发生争吵、抓扯,还持刀威胁了女子不能再与前男友交往,随后两人冷静下来后又多次发生了关系。
怎料,次日女子因对男子的做法感到不满,不愿意了,先是谎称有人要杀自己让朋友帮忙报警,而后又向民警谎称被男子性侵。
直到男子被刑拘15天,才说出实情。女子最终悲剧了,被以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李某40岁那年10月初在网上认识蒋某,两人聊得投机,没几天就确立关系。10月10日到18日,李某两次去蒋某家做客,期间发生多次关系。
10月18日,李某前男友刘某不停打微信电话,蒋某看到后起了疑心,追问两人还有什么联系。
两人吵起来,还动了手,蒋某拿出刀威胁李某不准再和刘某来往。李某当时害怕,点头答应。之后两人又冷静下来,继续发生关系。
李某心里越想越委屈,觉得蒋某不该这样对待自己。第二天她给朋友高某打电话,说有人要杀她,让高某赶紧报警。高某报了警。
民警让李某去派出所问话,李某又说蒋某持刀威胁,还多次强行和她发生关系。警方调查后,先把蒋某刑拘。10月27日,警方提请批捕。
审查期间,李某向检察院说了实情。11月3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捕,蒋某被关15天后释放。直到2024年9月6日,警方才撤案。
李某的行为触碰了法律红线。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捏造强奸罪名这种重罪,导致蒋某失去自由15天,符合情节严重要件。类似案件里,2019年浙江一起,张某因感情纠纷谎报男友赵某强奸,赵某被关20天左右,后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22年广东刘某案也类似,男方吴某被关10天,刘某最终判拘役缓刑。这些案子都显示,司法机关对捏造性侵事实的行为从严把握,同时考虑自首认罪情节从宽。
蒋某被无辜关押后,有权申请国家赔偿。1994年通过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和第33条明确,错误拘留后撤销案件的,受害人可获每日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赔偿金,还能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蒋某15天自由被限,名誉受损,法律给了明确救济渠道。李某后来接到民警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选择认罪认罚。
2025年5月28日,她到案后配合调查。法院综合考虑她主动交代真相、认罪态度,最终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整个过程从网恋甜蜜到争吵升级,再到李某一时冲动报假案,蒋某无辜受牵连,最后李某自己承担后果,环环相扣。蒋某获释后,生活慢慢恢复,而李某的案底成了永久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