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死性不改!湖北麻城,一男子结婚后,与岳父母共同出资,盖了300平的房子一起居住。

死性不改!湖北麻城,一男子结婚后,与岳父母共同出资,盖了300平的房子一起居住。可时间一长,男子竟多次当着岳父母的面,殴打妻子,妻子为了家庭忍气吞声。

直到妻子被打断3根肋骨、2根横突骨,已经构成轻伤二级后,这才忍无可忍报了警,并起诉离婚。万万没想到,男子虽然同意离婚,却让女子赔他50万!网友:简直岂有此理!

杨先生和刘女士是2000年认识的,一见如故,一年后登记结婚。杨先生家底薄,婚后跟岳父岳母同住,日子过得还算平静。

后来四个人商量着在村里盖栋像样的房子,各家出钱,300多平的小楼就这么建起来了。

可房子建完没多久,杨先生就变了。脾气越来越大,动不动摔东西,再后来开始打人。刘女士忍着,觉得两个孩子还小,家还在,凑合着过吧。这一忍,忍出了事。

2025年11月,杨先生又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冲刘女士动了手,一拳打在刘女士腰腹间。

刘女士倒下的那一刻,感觉骨头散了架,右侧三根肋骨骨折,两根横突骨同时断裂,伤情鉴定结果:轻伤二级。刘女士这次没再忍,报了警,起诉离婚。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全国性法律。

法律明确规定,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保留对施暴方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的完整权利。

这部法律的出台,填补了数十年的立法空白,给了刘女士这样的受害者一条看得见的出路。

案件到了法院,杨先生同意离婚,但开口就要50万补偿,理由是他当年建房出了钱。可那栋房子总共也就值60万,杨先生一口气要拿走50万,自己占这个数,剩下10万留给刘女士和两个孩子?

法院查明,这栋房子是杨先生、刘女士和岳父母四方共同出资建造,按《民法典》物权编关于按份共有的规定,出资比例不明确的,四方各享四分之一份额。

杨先生有权分割其对应份额,但那是房屋价值的1/4,也就是15万左右,跟50万差了三倍有余。

另一边,《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杨先生是家暴方,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方,刘女士不仅不需要给杨先生50万,反倒有权向杨先生主张赔偿,伤情鉴定报告、报警记录、医疗单据,刘女士手里的证据一份不少。

两笔账加在一起,杨先生的50万索赔不但站不住脚,自己还可能要掏钱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