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大谱!河南,6旬老人20年前因疾病切除子宫,谁知再做检查时,报告却显示"大小形态正常"。老人看了一阵苦笑,准备一笑了之。
可老人的儿子却认为,出了这样的事情,医生简直太不负责任了,于是向媒体进行了曝光。可医院科室的负责人,还试图狡辩!
韩先生的母亲今年六十多岁,近来因泌尿系统反复不适,被韩先生带到当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做一个腹盆腔CT,说要明确病因。
韩先生陪着老母亲等了一个多小时,拿到报告的时候顺手瞟了一眼,随即愣在原地。报告上写得清清楚楚:子宫大小形态正常,未见明显异常。
但韩先生的母亲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做过子宫切除手术了。老人接过报告,苦笑一下,没有多说什么。
韩先生当场就不平静了,一个不存在的器官,出现在CT报告里并被描述为"形态正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韩先生向医院反映情况,影像科主任随即出来解释:老人当年做的手术属于次全子宫切除,也就是只切除了子宫体,宫颈被保留了下来。
做CT之前家属没有主动提供手术史,影像医生在没有参照的情况下,把那一小段残留的宫颈当成了萎缩的子宫,才写出了这样的报告内容。
这个解释听起来有几分道理,但韩先生当场反问:拍CT不就是为了查清楚身体情况吗?如果家属提供病史就能判断,那还拍什么CT?
主任的解释,在医学上其实并非全无依据。次全子宫切除(保留宫颈)在中国20世纪80至90年代的妇科手术中相当普遍,当时的手术技术条件和临床理念,倾向于保留宫颈以降低手术风险和并发症概率。
接受过这类手术的患者,体内确实仍有宫颈组织存在,在CT图像上,萎缩的残留宫颈与萎缩性子宫的影像特征十分相近,辨别确实存在难度。
但难度大,不代表可以出错。中国医学影像技术学会的CT检查规范中,明确要求放射科医师在撰写报告时,必须结合患者的既往病史和手术史进行综合判读。
2016年,北京某三甲医院就曾发生过一起类似性质的CT误判案,影像科医生将患者腹腔内的术后肠管粘连误判为恶性占位,导致患者接受了一次不必要的开腹探查手术。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判决赔偿约13万元。韩先生案的情况稍有不同,老母亲并未因这份报告接受任何不必要的治疗,人身上没有受到实质损害。
从法律层面看,医院在这种情况下退还检查费并道歉,是最常规的处理方式。但院方有没有真正把这件事当回事?报告里的错误,到底会不会影响后续的诊断方向?这些问题,韩先生还没有等到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