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今天咱聊个“神操作”。
有位网友晒出一条短信,号段 10684605,看着像催款的。但你仔细一瞅,欠多少钱?不写。什么时候借的?不说。 上来就开大招:
“法律文书要到户籍地公示!案情同步文书网!查你储蓄流水,还要申请划扣!”
好家伙,不知道的还以为法院是他家开的😂
咱都懂——公示、划扣,那都是法院判了之后的事儿。现在官司还没见影呢,你搁这儿演《人民的名义》呢?
而且这短信最绝的是:只吓你,不认账。
谁发的?不知道。是不是哪家平台发的?也不知道。整个一“匿名吓唬人”。
网友也是狠人,直接顺着 10684605 这个号段去查——
好嘛,广东一家叫 “书联”的科技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看着挺唬人吧?
结果一查:经营异常,从2025年9月就开始失联,到现在大半年了,人影都找不着。
合着吓唬你的这家公司,自己先跑路了😂
还没完呢,这网友手里还有另一条短信,落款叫 “诚邦法律”,内容更猛:
“恶意透支!纳入本月诉讼名单!责令户籍地单位协查通报!”
嚯,口气大得跟最高法发的一样。
结果一查“诚邦法律”——查出来好几家公司,根本对不上号。
再顺着它用的通讯通道去扒:广东 “移腾”科技。
你猜怎么着?也经营异常,而且跑得更早,2024年12月就失联了。
好家伙,吓唬你的人,比你还先跑路?
【重点来了:2026年5月1日短信新规】
正好,今年5月1日起, 新版《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里头有几条,简直是专门治这种“妖魔鬼怪”的:
第一,没有你的“明示同意”,商家根本不能给你发商业短信!
新规要求,发送方必须提供并留存你明确表示同意的凭证,至少保存6个月。举证责任倒置——商家得证明你亲口或亲手说过“同意”,不然每一条都算违规。
你想想,你啥时候同意过这帮人给你发这种威胁短信?没有。那他们凭啥发?
第二,端口短信必须实名!跑都跑不掉!
新规要求,发送端口类短信必须同时传输发送方真实身份,而且要准确记录发送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码号等信息不少于6个月,能够实现有效追溯。
也就是说,以前躲在106号段后面玩“猜猜我是谁”的那帮人,现在要被扒皮了——谁发的短信,系统里记得明明白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第三,不退订?不行!必须给方便!
新规要求,短信里必须提供便捷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不得设置任何障碍。以前那种“回复TD退订”然后死活不退的骚操作,以后算违法。
第四,违规罚款,安排得明明白白
根据规定,违规可处1万到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相关许可。虽然对空壳公司来说可能不算啥,但配上实名追溯机制,端掉整个通道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法律小贴士·幽默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也说:
写恐吓信或者用别的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拘留+罚款,安排得明明白白。
所以啊,下次收到这种“我是法院我怕谁”的短信,别慌,先截图,再报案。
新规都说了,他不经你同意就敢发,先举报他违规;还敢冒充法院吓唬人?再报个治安案件。
你慌的时候,对面可能正在另一个城市送外卖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