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新民(1956年—2002年),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烈士,生前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西门派出所教导员。1976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2月1日,赵新民在与身绑炸药的歹徒对峙时因歹徒引爆炸药不幸牺牲,享年46岁。2002年3月,赵新民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从1976年穿上警服,到2002年壮烈牺牲,赵新民在基层公安岗位上坚守了整整26年。没有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更多是扎根辖区的琐碎日常:调解邻里纠纷、走访辖区群众、排查安全隐患、守护街头平安,他把派出所当成自己的家,把辖区百姓当成亲人,事事冲在前、件件用心办,是群众眼里最靠谱的贴心人。
基层民警的工作,从来都藏着不为人知的风险,只是这份风险,大多被他们默默扛下,从不会展现在群众面前。2002年2月1日,乌鲁木齐闹市区突发惊天险情,一名歹徒身绑烈性炸药,在人流密集处肆意滋事,一旦炸药引爆,周边无数无辜群众会瞬间遭遇无妄之灾,后果不堪设想。
生死关头,没人不畏惧炸药的威力,没人愿意直面死亡,可赵新民没有半分迟疑,第一时间冲到最前线,主动与歹徒展开对峙。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往前一步就是九死一生,可他更清楚,身后就是手无寸铁的百姓,自己不退,群众就多一分生机。
他一边沉着冷静地劝说歹徒,稳住对方情绪,一边悄悄示意身边同事,抓紧疏散周边围观群众,把生的希望全部留给百姓,自己却死死挡在群众身前,直面歹徒和随时会引爆的炸药。没有惊天动地的誓言,只有义无反顾的向前,他用自己的身体,筑起了守护群众的最后一道防线。
下一秒,歹徒疯狂引爆身上炸药,剧烈的爆炸声震彻街头,赵新民倒在了血泊之中,46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这一天,用血肉之躯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用生命护住了身后的无辜群众。
后来他被追授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这些沉甸甸的荣誉,是对他英雄壮举的最高肯定,可他再也看不到,再也回不到自己坚守半生的岗位,再也不能陪伴家人。他不是天生的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的民警、一个平凡的家人,却在危难时刻,做出了最伟大的选择。
反观当下,总有人漠视基层民警的付出,觉得他们的守护理所应当,甚至在民警执法时拒不配合、无端挑衅,完全忘了我们的平安生活,正是无数像赵新民一样的民警,用坚守、甚至用生命换来的。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有家人牵挂,却始终在危险来临时冲锋在前。
26年从警生涯,他始终坚守基层一线,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危难时刻舍生取义,用一生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彰显了人民警察的担当。这样的英雄,不该被时光遗忘,这样的牺牲,值得每一个人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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