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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23岁女孩晚上骑摩托车回家,在路口被一辆轿车里的3名男子调戏,要坐女孩

陕西西安,23岁女孩晚上骑摩托车回家,在路口被一辆轿车里的3名男子调戏,要坐女孩摩托车后座,女孩摆手拒绝。

万万想到,遭到拒绝后的几人下车直接把她围住,其中还有一名女子将女孩的手按住,让同伴男子上车,另一个男子趁机摸女孩的腰,女孩吓的尖叫反抗,情急之下一脚油门闯红灯逃跑,事后崩溃大哭报警,最后结果悲剧了!

这件事发生在4月22日深夜11点多。小张结束当天工作,骑车回家,在某十字路口等红灯时,旁边一辆私家车缓缓停下,车里3名40岁左右的男子和1名女子开始主动搭话,说想坐摩托车后座。

小张当场拒绝,明确表示不方便。对方不但没有收手,几人直接打开车门下来,把小张和摩托车团团围住,堵死了驶离的空间。

小张当时的处境非常危险,路口就她一个人,对方4个人,人数差距摆在那里。围住之后,其中一名女子按住小张的手,另一名男子直接伸手摸了小张的腰。

小张吓得尖叫,见周围没有路人,情急之下闯了红灯快速驶离。等确认甩开那几个人,绷着的劲儿一松,当场崩溃大哭。

冷静下来后,小张第一时间报了警。好在小张随身带有录像设备,整个围堵拉扯的过程被完整记录下来。警方介入后,很快锁定了涉案三名男子的身份。4月24日,三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这个处理结果落地,依据的是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该法第42条规定,以威胁方式侵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等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名男子的围堵、拉扯、触摸行为明确落入这一范畴,依法处置并无争议。

2005年以前,中国法律对性骚扰并无明确界定,相关处置长期缺乏专项依据。2005年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时,立法层面第一次正式出现"性骚扰"这个词。

要求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具体行为认定标准和责任条款当时仍不清晰,导致街头骚扰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定性困难。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面修订版《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这版修订大幅扩展了性骚扰的认定范围,明确将肢体行为等方式实施的针对妇女的骚扰纳入规制,并首次打通了治安处罚与民事赔偿的衔接通道。

小张除了等待行政拘留的结果,还可以就精神损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小张有权利深夜骑车回家,这条路不该因为几个人的蛮横而变得危险。三名男子被拘留的消息出来后,评论区清一色在声援小张,也有人追问这几个人是不是惯犯,动作太熟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