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宁可在深山老林里当了17年野人,也不愿意回到“人间”。
什么概念?
就是睡山洞墓穴,生吃野果血肉,渴了喝山泉,冷了裹树叶。
硬生生把自己从一个水灵灵的少女,熬成了一个头发全白、不会说话、见人就躲的“白毛女鬼”。
到底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能把人逼到这个份上?
说出来都觉得荒唐。
就为了一把米。
她的亲戚,当地的地主,诬陷她偷米,把她一个半大孩子吊起来,用烧红的火钳子抽。
抽到皮开肉绽,大小便失禁。
疼啊,绝望啊。
那一刻她就想明白了,山里的豺狼虎豹,可能都没山下的人心毒。
于是,她逃了,头也不回地扎进了那座吃人的大山。
整整17年。
山下从抗日打到解放,换了人间。
山上的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山下有恶魔,她宁愿与兽为伍,也不愿再为人。
直到解放军来了,一遍遍进山找她,告诉她世道变了,欺负你的人完蛋了。
她还是不信,躲着,怕着。
旧社会在她心里烙下的伤疤,太深了,深到她不相信这世上还会有好人。
后来呢?
后来,新中国没跟她玩虚的。
给了她房子,治好了她的病,手把手教她重新说话、穿衣、做饭,把一个“鬼”,重新变回了人。
还让她嫁了人,生儿育女,当了劳动模范,甚至见到了陈毅副总理。
最解气的是,那个当年用火钳抽她的地主婆,被押上了万人公审大会。
她就站在控诉席上,指着那个恶魔。
一声枪响,恶债血偿。
很多人都看过她公审时的那张照片,快四十岁的人了,眼神还是那么清亮。
那里面,没有多少恨了。
那是一种,被掰碎了、揉烂了,又被时代一针一线重新缝补起来的,重生的眼神。
别跟我扯什么淡泊名利,岁月静好。
有些人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是因为有那么一代人,曾亲身经历了什么叫天翻地覆。
他们的命,就是历史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