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福州,男女相亲10多天后火速订婚,男方为让弟弟能相亲,掏出近100万彩礼——70

福州,男女相亲10多天后火速订婚,男方为让弟弟能相亲,掏出近100万彩礼——70.8万现金、10万钻戒、500克黄金。女方提出“先领证再办酒”,却一直推脱不领证。订婚后同居不久,女方回了娘家以“三观不合”为由要退婚。女方父亲称女儿吃亏了,只愿退还部分彩礼,男方咬死必须全退,两家为60万僵持不下。


5月9日九派快讯报道,福州这场订婚,说快是真快。


从认识到订婚,总共才10天。


别人谈恋爱还在互相试探、慢慢了解的时候,这边已经把钻戒、黄金、彩礼全摆上桌了。


一张红底订婚书,两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像是好事已成。


可谁也没想到,订婚书上的字还没捂热,这段关系已经开始往另一个方向滑了。


现在双方卡在一个数字上——60多万。


男方想拿回来,女方不愿全退。原本准备办婚礼的两家人,转头开始算账、谈条件,甚至已经做好了对簿公堂的准备。


男方阿明,家里条件其实不差。


在当地算是比较殷实那种家庭,父母这些年攒下不少家底。介绍对象的人一直很多,但阿明眼光高,见了不少,就是没有真正点头的。


父母也急,因为家里还有个弟弟。


按当地一些老观念,哥哥没成家,弟弟就不好先谈婚论嫁。


于是整个家都盼着阿明早点定下来。


后来他遇见小红。


用阿明自己的话讲,就是“一眼就觉得对了”。


有时候人上头就是这样,不需要太长时间,感觉来了,脑子里的很多警惕都会自动关掉。


他开始天天找她聊天,主动报备行程,去哪、跟谁吃饭、什么时候回家,都说得明明白白。


那种状态,说白了就是很认真,也很想让对方安心。


但问题也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这段关系推进得太快了。


双方认识没几天,家里就开始聊结婚。


阿明这边着急,小红那边倒也没拒绝。她提出了一个方案——先领证。


她说,反正以后也是要结婚的,不如先把证领了,这样外面看着就是已婚,阿明弟弟那边也能正常相亲。


至于婚礼,可以往后放一放。


等弟弟的事情也定下来,两对新人一起办酒席,热闹,还省事。


这个提议一出来,阿明一家都觉得挺合理。


既然都准备领证了,那彩礼自然也得给到位。


接下来的节奏,几乎是一路狂奔。


女方那边开口就是百万彩礼,阿明父母虽然心里有点压力,但还是答应了。毕竟在他们看来,只要儿子真能成家,这钱咬咬牙也认。


后来实际给出去的,包括70.8万现金、10万钻戒,还有500克黄金,加起来已经接近百万。


订婚当天,两边父母都在,流程走得很正式。


东西一样样交到小红手里,气氛看着也挺和气。


那时候谁能想到,后面会变成今天这样。


订婚后,两人开始同居。


阿明其实一直惦记着领证这件事,问过几次。可每次提,小红总会找理由往后拖。


一会儿说最近太忙,一会儿说户口本没拿回来,再不然就是说“再等等”。


阿明也没多想。


他觉得,人都已经住一起了,感情也稳定,证不过就是个流程,早一点晚一点没差。


现在回头看,他后来自己都承认,那时候是真的有点被感情冲昏头了。


因为很多事情,一旦没有那张结婚证,法律意义就完全不一样。


没过多久,小红突然回了娘家。


然后就不回来了。


阿明去接,她拒绝。打电话沟通,她态度也越来越冷。


最后直接一句:“我们不合适。”


理由听起来很笼统——三观不合、性格不合、过不下去。


阿明父母态度也很明确:既然不过了,那就退婚。但彩礼、黄金、钻戒这些,必须退回来。
结果双方一谈,差距一下出来了。


女方父亲表示,可以退8.8万现金,钻戒和黄金也可以退。


但剩下的大头,不愿意退。


理由也很直接——两个人已经同居,有了夫妻之实,女儿也付出了青春和名声,不可能一点补偿都没有。


可男方不接受,因为在他们看来,当初最关键的一步——领证,始终没完成。


而且不是没机会领,是女方一直在拖。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上看,双方根本不是夫妻关系。


事情到了这里,其实已经不再是情感问题,而是典型的彩礼纠纷。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解释,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则上彩礼是应当返还的。
当然,现实里法院也不会机械处理。


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过、同居过,甚至形成了一定事实上的情感关系,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适当扣减一部分。


所以实践中,很少出现“全额退回”或者“一分不退”这种极端情况。


问题就在于,这里面的尺度,很难统一。


有的法院认为同居时间短,应该多退;有的则会考虑女方名誉、生活影响,适当倾斜。


但像这次这样,差了60多万,双方想靠私下谈妥,其实已经非常难了。


现在女方这边明显采取的是“拖”的策略,因为时间拖越久,很多东西越难说清。


有人说小红从一开始可能就没真打算领证,也有人觉得阿明一家太着急,把婚姻当成任务推进。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