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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个不会游泳的18岁男孩,竟被朋友一把推下水!同伴救下他却搭上自己性命,1

重庆,一个不会游泳的18岁男孩,竟被朋友一把推下水!同伴救下他却搭上自己性命,18岁救人者溺亡。父母索赔70多万,推人者辩称“自己行为与溺亡无因果关系”,获救者自认也是受害人,拒绝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据5月9日报道,事情发生在重庆荣昌区,当天天气晴好,几名十八九岁的年轻青年相约结伴,前往荣昌区万灵镇大荣桥附近河道游玩。

大荣桥周边水域开阔,平日里常有群众到此休闲,也有年轻人贪图玩乐,尝试从桥面往河道中跳水嬉戏,这一危险行为也为后续悲剧埋下了隐患。

同行的谢某、宾某、贾跃鑫等人年纪相仿,均为18岁左右,几人抵达大荣桥后,受周边不良玩乐风气影响,现场有人起哄提议从桥面跳水玩耍。

众人互相调侃怂恿,打起了所谓“勇气比拼”的玩笑。

宾某本身并不熟悉水性,自知没有游泳能力,当场明确拒绝跳水,坦言自己从未系统学过游泳,不敢贸然从高处跳入河道,内心十分抗拒这种危险行为。

但同行的谢某并未顾及宾某的顾虑,也无视野外河道水流复杂、水下环境未知的安全隐患。

在众人起哄氛围的带动下,谢某不顾宾某的再三拒绝,在宾某身处大桥护栏边时,贸然将其推下桥面。

毫无防备的宾某瞬间坠入下方河道中,不会游泳的他落入水中后瞬间陷入险境,在水面慌乱挣扎,随时有溺水沉没的危险。

岸边众人见状瞬间慌作一团,没有人具备专业救援能力,只能惊慌失措地看着水中挣扎的宾某。

危急时刻,同行的贾跃鑫没有丝毫迟疑,不顾野外河道水流湍急、暗藏风险,当即跳入水中展开施救。

贾跃鑫具备一定水性,入水后奋力游向宾某,拼尽全身力气将慌乱挣扎的宾某护送至靠近岸边的安全水域,成功让宾某脱离了溺水危险。

然而春日河道水流流速较快,水下暗流涌动,连续施救耗费了贾跃鑫大量体力。

在成功救下宾某后,贾跃鑫自身体力严重透支,无法平稳游回岸边,被湍急的河水顺势冲往河道下游深水区。

岸边同伴见状急忙呼救,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当地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打捞搜救工作。

遗憾的是,经过全力打捞搜救,当天工作人员找到了贾跃鑫的遗体,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8岁。

噩耗传来,贾跃鑫的父母悲痛欲绝,家中独子意外离世,突如其来的悲剧让整个家庭陷入无尽的哀伤与崩溃之中,原本安稳平静的生活彻底被击碎。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给逝去的儿子讨回公道,贾跃鑫父母整理好事发证据、证人证言等相关材料,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推人落水的谢某、被施救的宾某一并起诉,主张各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70余万元。

法院结合事发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救援记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严谨审理和责任划分。

审理认为,谢某明知宾某不会游泳,也明知野外河道水域复杂、跳水极具危险性,仍强行将宾某推下桥,是引发险情、最终导致贾跃鑫施救溺亡的主要诱因,需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宾某作为本次见义勇为施救行为的直接受益人,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谢某赔偿贾跃鑫父母各项损失合计498493.48元;判令宾某补偿贾跃鑫父母各项损失199000元。

一场无知的嬉闹,一次鲁莽的推搡,不仅夺走了18岁少年贾跃鑫鲜活的生命,也让两名同龄人背负起沉重的经济赔偿责任和终身的道德枷锁。

十八九岁正是青春正好的年纪,本该珍惜时光、安稳成长,却因一时贪玩和无知,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毁掉三个年轻人的人生轨迹,也击碎了两个家庭的幸福。
 


信息来源:

长江云新闻· 5月9日,多名朋友打赌跳水,18岁男孩不会游泳却被推入水中,另一朋友施救时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