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安徽泗县,一位 73 岁大爷被儿子送到老年公寓试住一天,既没签合同,也没付钱。谁料才过了大半天,大爷就突然离世。后经鉴定不排除胃内食物反流堵塞气道导致窒息死亡。大爷的家属认为这是老年公寓没有尽到照顾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大爷的异常导致,于是无视老年公寓垫付的4万元丧葬费,果断起诉老年公寓要求赔偿54万元。法院判了!
安徽泗县的一起养老纠纷,让不少人心头一紧,一位73岁的老大爷,在养老院只待了大半天就意外身亡。
家属觉得养老院没尽到责任,开口要54万赔偿,而养老院觉得自己是“做好事”让老人试住,还没收钱呢,这官司一路打到了中级法院。
2025年2月13日,这天上午,董某带着73岁的父亲来到了泗县一家老年公寓,老人家之前得过脑梗,腿脚不太利索,脾气也有些倔。
董某跟养老院负责人商量,说想让老爷子先试住一天,看看能不能适应,要是行的话再办正式手续交钱,院方也没推辞,口头答应了,没签合同也没收押金,就给老人安排在二楼一个双人间。
上午10点左右,护工帮着老人安置妥当,董某交待好降压药怎么吃,叮嘱养老院有事随时联系就先走了。
这一天,老人的状态看着还行,中午饭吃得挺香,下午5点又吃了南瓜粥、馒头和炒菜,饭后还溜达了一会儿。
可到了傍晚情况不对了,护理员巡视时发现老董大爷趴在走廊的长椅上,脸朝下,护理员赶紧过去拍他,老人抬起头嘟囔了一句“头晕”,接着又想睡,护理员把他扶回屋量了血压,发现血压挺高,于是第一反应是给老人的儿子打电话。
护理员再次查看时,发现老人嘴唇已经发青,呼吸急促,嘴角甚至流出了带着馒头渣的白沫,护理员又赶紧给董某打电话,说人快不行了。
董某接到电话拼了命往养老院赶,到的时候,老爷子已经没了意识,董某一边施救,一边喊护工快打120,遗憾的是,医生赶到后确认老人已经猝死,法医推断,死因可能是胃里的食物反流进气管,导致了窒息。
事后,在派出所协调下,养老院先拿出了4万元帮家属料理后事,但家属越想越气,觉得养老院作为专业机构,发现老人不舒服时,竟然先等家属而不打120,白白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机。
于是,家属把养老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4.7万余元。
养老院觉得挺委屈:我们是善意让老人试住,一分钱没收,合同也没签,这在法律上叫“善意施惠”,再说,家属没提前说老人有脑梗病史,出事后我们也通知了家属,尽到了义务。
后来院给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没签合同没收钱,但养老院既然接纳了老人并提供了食宿,就事实上形成了看护关系。
作为专业机构,安全保障是基本责任,护理员发现老人头晕、呼吸困难、嘴唇发紫,第一时间应该打120,而不是傻等着家属,这确实存在救助不及时的过错。
但考虑到老人确实是第一天试住,还没产生经济利益,而且老人的死跟自身疾病及家属未如实告知病情也有关系。
最终,法院平衡了各方情况,判决养老院赔偿4.5万元,因为之前已经给了4万,养老院只需要再补齐剩下的5000元。
双方都不服,上诉到宿州中院,2025年10月29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觉得,这个判决既追究了养老院应急处置不到位的责任,也考虑到了试住的特殊情况,算是一个公平的交代。
这起案子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对于养老院来说,别以为“试住”或“免费”就是免责牌,只要老人在你这,专业的救助意识就一刻不能松。
对于家属来说,送老人去养老机构必须讲实话,病史不能瞒,维权也要讲道理,不能出了事就指望靠官司“发家致富”。
只有双方都尽到责任,才能尽可能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