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46具黑漆棺材从南京皇宫抬出,排成一列,整整齐齐。
南京百姓被清街,只能远远地看。棺材太多、太密,坊间你传我传,传成了一句话:十三城门同出殡,一座城,同一天,哭声连天。棺材里装的不是陪葬品,是活人。这46个女人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太年轻,只是没生下孩子,只是恰好——遇上了一个刚刚死去的皇帝。
要搞清楚这件事,先得说说朱元璋这个人。
放过牛,讨过饭,当过和尚,睡过破庙,捡着死人骨头给自己爹娘下葬。他是真正意义上从最底层打出来的皇帝,见过这世界最黑暗的那一面,也因此格外痛恨奢靡。
登基之后,他明令禁止厚葬,鼓励简办,死了就埋了,别搞那些排场。说的是人话。
但他同时干了另一件事——
他在1395年,命令次子秦王的两位王妃陪葬。
这是明朝第一次人殉。
然后是1398年,他自己死的那年,亲手把这件事推成了制度。
你可能想问:人殉这玩意儿,不是早就消亡了吗?
对。秦汉之后,儒家礼制逐渐普及,活人陪葬这件事在中原政权里几乎绝迹,帝王改用陶俑、木俑替代,历代都在进步。这一沉默,就是将近一千五百年。
1398年,它从坟墓里爬了出来,爬进了大明朝的法典里。
《明史·后妃传》记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明朝小史》记得更直接:"伺寝宫人尽数殉葬。"
八个字,宣判了几十个女人的死刑。
遗诏念出那一刻,后宫炸了锅。
哭声从内宫一直传到宫墙外。有人当场晕厥,有人跪地磕头,有人试图逃跑——但哪里都是宫墙,哪里都是守卫。
没有出路。
按照当时的规矩,殉葬有个标准:生过儿子、被封高等妃位、娘家有功勋的,可以豁免;其余的,一律殉葬。
换句话说——没有孩子的,资历浅的,背景弱的,统统上名单。
行刑当天,这些女人被带进一间大殿,让她们吃最后一顿饭。据史料推测,没有人吃得下。
然后,太监引着她们走进另一间屋子。
屋里摆着一排小木床,每张床正上方,各挂着一根绳圈。
太监说:站上去,把头伸进去。
木床随即被撤走。
朝鲜史书《李朝实录》里替我们留下了一段目击者的证词。那是明成祖朱棣死后的殉葬现场,被一个叫金黑的朝鲜婢女亲眼看见,后来回国讲给史官,史官一字一字记下来的。
原文写道:"哭声震殿阁。"
五个字。
五个字背后,是一群女人最后的声音。
朱元璋这次的46个殉葬者里,有李淑妃、有萧美人,其余大多数——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来。
只有一个人幸免:张美人。
不是因为她特别受宠,而是因为她刚刚生下了朱元璋最小的女儿宝庆公主,孩子太小无人照料,皇帝念及这一点,网开一面。
其他人,没有这份运气。
死去的这些女人,被称为"朝天女"——意思是,她们去天上继续服侍皇帝了。
她们的父兄,被封为"朝天女户",授以千户、百户之职,世袭官爵。
这是大明皇朝给出的全部补偿:一个官职,一个名号,一句"她们走得光荣"。
朱元璋死后,他的子孙把这条规矩一代代传了下去,谁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朱棣(明成祖)死后,三十余名嫔妃殉葬。其中有一个来自朝鲜的宫女韩氏,临死前跪在地上哭着哀求——让我回去看一眼我的母亲。没有人理她。据《李朝实录》记载,她临死前一直在叫:"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太监踢开了木床。
明仁宗死后,五位妃嫔殉葬。
明宣宗死后,十位宫人殉葬。
这60年里,没有人知道有多少女人死在这条制度里。正史只记录了有名有姓的,那些普通宫人,连被记录的资格都没有。
其中最令人窒息的一个案例,发生在明宣宗的殉葬名单里。
一个叫郭爱的民间女子,被选入宫,进宫不到一个月,皇帝就死了。《明史·后妃传》记载,她"入宫二旬而卒"——她甚至从未见过皇帝一面,就被列入了殉葬名单。
临死前,她写下一首绝命词,被收入了《明史》:
"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莫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生命长短自有定数,没什么好计较的。活着不过是一场梦,死了才是清醒。比父母先走,这是不孝啊。心里这份悲凉啊,是真的令人悲悼。
写完,她上路了。
这首词用的是楚辞体,写得工整,字字血泪。一个进宫二十天的女孩,她懂文字,懂格律,也懂她自己的命运——
但那又怎样。
直到1464年,明英宗朱祁镇临死前,才终于留下那道遗命:
"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从朱元璋1398年开始,到朱祁镇1464年废止,整整六十六年。
郭爱,没能等到那一天。韩氏没能等到。那44个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女人,全都没能等到。
【主要信源】
《明史·后妃传》,张廷玉等撰,清代官修正史,关于太祖崩后宫人殉葬及郭爱条目的记载
《彤史拾遗记》,毛奇龄撰,明末清初,关于"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的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