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真没那么弱[狗头]。
为什么这么说呢?先上一组硬核数据。
据中国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历时十余年汇编完成的《中外旧约章汇编》统计:自1689年签订《尼布楚界约》起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止,中国对外订立的所有条约、协定、章程、合同等共计1182份。
其中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12年清朝灭亡的短短72年间,清廷平均每年签约超过16件,合计签订了多达1175件条约、契约、协约和合约。
是的,你没看错,1175件。
用这个标准看,其他朝代还真不好比。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清朝厉害,毕竟那是“康乾盛世”,曾经一度经济繁荣、军事实力全球前列,领土空前辽阔。
但请注意——这个庞大帝国的崩塌,是从那一份份条约开始的。
清朝的外交史,本质上就是一部“签约大赛”史,而且对手几乎涵盖了当时所有西方列强——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荷兰、丹麦等等。
从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赔付2100万银元,割让香港岛),到中俄《瑗珲条约》(1858年,一次割让60万平方公里领土),再到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赔款2亿两白银,割让台湾),一直到最狠的《辛丑条约》(1901年,赔款4.5亿两白银,允许外国军队驻扎北京),这1175件约章几乎每一件的背后,都是清政府在“战败威慑下”含泪挥毫的大手笔。
做个对比,英国当年在非洲打土著,利用坚船利炮逼迫各地酋长签条约、割土地,成果确实不少。但统计一下:整个英国非洲殖民地的建立,能签出几千条正式条约协议吗?不好说。大多是单方面宣布“保护”或强行占领,根本不需要如此密集和正式的“外交手续”。
清朝?
每次战败,列强就要正式签个约,有模有样、有条款有细则。
割地、赔款、开口岸、定税率、搞领事裁判权、设租界、驻军队……事无巨细,清廷不仅要认栽,还要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这种“合规性”,连当时强迫签约的列强自己都觉得意外。
绝的是,清朝的签约效率极高——不需要开动员大会,不需要全民公投,每次战败,朝廷就会派出钦差大臣,到列强指定的地方,协议一签,银子一赔,土地一划,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定了。
有学者曾形象地描述:一些中国从未听说过的小国也排队而来,“清政府手忙脚乱,无法招架”,只要对方报个国名,清廷就一一签下条约。毕竟,搞经济不行,搞科技不行,搞军事也不行。但论“签约履约”,清朝还真是认真得令人心疼。
▶不妨再深入算几笔史实账。
根据史料统计,仅在涉及重大权益的几个条约中,清朝承诺的战争赔款及赎金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就至少赔出去白银2800万两,后续的甲午中日《马关条约》赔款更是高达2亿两白银。
根据侯中军等学者的研究,近代中国总共订立的736个条约中,被界定为不平等性质的至少343个,占条约总数的47%,其中清朝时期签订的就有268个。
在领土方面,更有多位历史学者统计显示,近代以来丧失的国土面积累计约38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120个台湾大小。
▶如果实在要跨朝代比一比,那只能默默无言。
纵观历代,汉唐时期的和亲、兄弟之约,多少是实力博弈下的平衡谈判;宋朝的澶渊之盟每年纳岁币,但维持了百年和平;明朝即便军事衰落,也从没有如此大规模、高频率地向外国割地赔款。
正如学者所言,“综观中国历代外交史,没有一个朝代,比晚清政府签订的条约更多更频繁”。而在全球范围内,奥斯曼帝国虽然也签过不少不平等条约,但其数量级和屈辱程度,仍然比不上晚清这区区72年里集中爆发式的签约大爆发。
所以,如果重新定义“强大”——谁签的不平等条约多,谁就算强——那我愿称清朝为史上“最强签约帝国”。
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在研究中也提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观点:在1840年至1880年的早期条约时期,满洲朝廷并非完全被动,他们试图通过传统“羁縻”手段来适应这些条约,甚至“在早期通商口岸的日常实践中,清政府和中国人都为条约体系的创建出了力”。
换句话说,清廷不是简单的“挨打签约”,而是在用自己的方式理解和运作这套不平等条约体系——只是这种理解和方式本身,恰恰加速了帝国崩塌的进程。
灵魂拷问:清朝真的是最弱的吗?还是说,当时的世界太强,而清朝恰好面临着任何传统王朝都无法应对的现代化冲击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观点,咱们一起聊聊清朝那些事儿。
信息参考来源:
1.《中外旧约章汇编》
2.《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通商口岸的开埠》
3.《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关于评判标准的初步探讨》
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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