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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菜园集镇高村 高村位于东明县城北6公里、菜园集镇政府驻地西南5公里

东明县菜园集镇高村




高村位于东明县城北6公里、菜园集镇政府驻地西南5公里处,西靠黄河大堤。
据高村村碑记载,明永乐二年(1404)魏、梁、张、王等姓从山西洪洞县迁来,在黄河东岸建村,因村地势较高,故称高村。清光绪元年(1875)村东修筑黄河大堤,村庄成为滩区,村民为逃避水患陆续迁往堤东,除王、张两姓单独建村外,其余村民住在一起,仍称高村。全村现有628户,2554人,其中回民28户,125人。耕地2892亩,其中黄河滩地2745亩。
高村历史上是黄河码头和繁华集市,引得四面八方很多商贾在此安家;高村又是黄河治所驻地,很多河务官、兵在这里落户,故姓氏繁多,现有50姓83支。魏、梁、张、谷、许、苏、赵、杨、聂、崔、南11姓系明永乐二年从山西洪洞县始迁老高村再迁现址,其余李、陈、许、刘、王、支、卢、逯、胡、盛、高、韩、邹、孙、段、苑、潘、任、穆、鲍、何、宗、乔、尚、闫、杜、白、颐、单、洪、甄、石、郭、史、葛、翟、朱37姓多系清末民初从各地迁来,只有贾姓系1950年从洛阳迁来。目前以魏、张两姓人口居多,分别为134户、526人,69户、261人。依次为谷、李、梁、陈诸姓,其余姓氏均在百人以下。回族杨姓于清光绪八年(1882)从河北大名迁来,清末民初回族马、徐、李三姓相继迁来,高村成为回、汉两族共同居住的村庄,村民相互尊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从没发生过民族纠纷。
高村是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菜园集镇下辖行政村,位于县城北6公里,西临黄河大堤,与河南省濮阳县接壤。全村面积186公顷,人口约2500人,地处黄河入鲁首站,现存高村水文站。
该村因清光绪二年(1876年)为避洪水迁至堤东高地得名,街道呈“丁”字形布局兼具防御功能。清代设河道总督衙门与河防营盘,为黄河治理要地,现存合拢碑刻及河务机构旧址。村内高村水文站始建于1934年,是黄河下游重要监测点,2021年秋汛期间曾承担防洪巡查与水位监测任务。历史上因黄河码头与集市商贸兴盛,汇集多省移民,形成“百姓村”特色人文景观。
传统经济以集市贸易为主,清末高村集辐射周边,形成区域性商贸中心,现存武术传承。
清光绪二年(1876年),因洪水肆虐,村庄被淹,举村从堤西迁至堤东,该村因地势较高,故命村名为高村。
高村的街道建设独特。主街道都呈“丁”字型,从东门往西约里许分两支,一只拐弯向西门,一支偏西北通北门,从街中心通向南门的路却呈“┗┓”型,街偏西还有一条通向李寨村的丁字路。传说这是为防止战乱、匪患、黄灾,保证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计的。时高村西部紧靠黄河小堤,其余三面是高达一丈多高的土墙。清王朝为便利治理黄河,在村南部建立了河道总督衙门(俗称“文衙门”),在村北部建立了河防营盘(俗称“武衙门”)。清巡检叶肇文、乔福麟先后长期驻守文衙。北营盘面积30余亩,东部是宽阔的练兵场,中部筑一高大土台供武官指挥操练,中西部还设有银库、武器库,其余房舍供营兵和武官及家眷居住。现一张姓历四世100余年仍住于此。在土城的东南角、西南角、东北角还各设炮楼一座,内备土火炮数尊,民国初年渐被废除。此后直到20世纪末,东明县黄河河务机构“修防段”“河务局”均设在这里。1934年建立了黄河上第一个水文测量站——高村水文站。
1948年6月,黄河洪水暴涨,高村险工埽跑坝垮,大堤溃在旦夕。国民党军队企图以水代兵,攻击抢险群众,炸死炸伤150余人。治河职工和群众奋战73天,确保黄河不决口,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1992年10月,黄河高村抢险纪念碑落成,高16.3米,碑文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原主任袁隆题写。
2002年,以纪念碑为主体建成高村黄河历史文化苑,面积约20亩,包括治黄历史碑廊和现代治黄碑廊,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山东黄河文化示范点。
高村黄河堤防段处于黄河下游的“豆腐腰”地带,成上宽下窄的漏斗状,滩地高,堤根洼,易产生塌岸险情或发生溃决。史书记载仅光绪四年(1878年)、六年(1880年)、十年(1884年)高村就三次决口。光绪七年(1881年),直隶大名总镇徐运奎,大顺广道刘盛藻在高村西南决口合拢处立碑纪念。石碑通高170厘米,宽80厘米,碑文石刻为“高村合拢处”。
清光绪年间,高村堤西即是黄河码头,水路交通便利。高村自建村就设有集市,称高村集,逢农历单日为集,每月初五、二十五为大会。高村集市繁荣,洋油公司、运输行、煤炭行、粮行、杂货店达数十家,商贾云集,人来客往,繁茂昌盛,闻名几百里,如今高村集已迁至宽敞的南北大街,街道路面硬化平整,两侧楼房店铺40多家,贸易兴旺,已成为现代化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