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5月7日红星新闻报道,江苏,一男子出差 85 天,住宿费居然高达三万元。被人举报之后,他为了不让公司开除自己,急忙把虚报的钱款退还,否则就得给他赔偿,并把公司告上法庭。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江苏南京最近有一起劳动纠纷案,在网上引起了很多人讨论,事情说白了,就是一名员工出差时耍“小聪明”,明明住的是便宜房间,却拿高价发票去公司报销,结果东窗事发,不但工作丢了,打官司也没赢。
这名男子李某,在南京一家地产公司干了很多年,从2013年就入职了,算是老员工,因为工作原因,他经常要外地出差,公司对住宿报销也有规定,只要住宿标准不超过每天400元,公司都给报销。
2023年,公司安排他去佛山出差,一待就是85天,按理说,员工住多少钱的酒店,就开什么金额的发票,公司照单报销,可李某却打起了歪主意。
他没有按正常流程自己订酒店,而是找了合作方员工郭某帮忙安排住宿,关键就在后面,李某特意跟郭某交代,住可以住便宜点,但发票一定要按390元一天开。
后来,郭某确实给他安排了便宜住处,实际价格只有120元一天,可开发票的时候,却按390元一天开给他,这样一来,李某拿着这些高价发票,分几次交给公司报销。
简单一算就知道里面有问题,85天住宿,真实花费其实才一万多块,但他报销下来却有三万多,中间差出来的钱,基本都进了他自己口袋。
一开始,李某觉得这事做得挺隐蔽,公司应该发现不了,可没多久,公司就收到实名举报,说他存在虚假报销的问题。
公司随后开始调查,一查就发现不对劲,发票价格和实际住宿费用根本对不上,而且还有证据证明,最开始住宿的钱甚至是郭某代付的。
面对这些证据,李某刚开始还想解释,说自己不清楚真实房价,也没直接接触酒店前台,意思是自己“不知情”。
可另一边,他又赶紧联系郭某,把3万元转给对方,还主动退回公司2.5万元,想把事情平息下来,希望公司别追究。
但公司并没有因为他退钱就算了,公司认为,他这种行为已经不是普通失误,而是故意弄虚作假,属于严重违纪。
因为公司《员工手册》里明确写着,员工不得虚假报销、营私舞弊,一旦发现,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公司正式把他辞退,李某心里不服,他觉得自己已经退了钱,公司还非要开除他,太不给情面了。
于是他先去申请劳动仲裁,想拿赔偿,但没成功,后来他又把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把整个事情查得很清楚,法官认为,李某明知道住宿实际价格远低于发票金额,还连续多次报销,明显是故意行为,不是什么粗心或者失误。
而且公司规章制度写得清清楚楚,员工虚假报销属于严重违纪,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问题。
法院还特别提到一点:虽然李某后来退了钱,但退钱不代表事情没发生过,违规行为已经形成,诚信问题已经存在,公司当然有权处理。
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驳回李某全部诉求,李某后来又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很多网友看到后,都觉得这个结果一点不冤,有人说,120块的房费硬生生报成390块,这已经不是占小便宜,而是明摆着骗公司。
也有人说,职场里最怕的就是这种弄虚作假的人,今天敢虚报住宿,明天可能就敢干别的。
其实这件事说到底,就是“贪”字惹的祸,原本一份稳定工作干了十几年,结果为了几万块钱,把自己的前途和名声全搭进去了。
这事也提醒很多上班的人,别总想着钻空子,公司给报销,是为了方便员工工作,不是让人借机挣钱的。
小聪明也许能得逞一时,但一旦被发现,代价往往比赚到的那点钱大得多,做人做事守规矩、讲诚信,比什么都重要。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红星新闻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