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女子在医院做了人流手术,此后经常腹痛,她回医院复查,却被告知没有任何问题,结果术后25天,体内竟然排出一个棉球,她吓了一大跳,质问医院,医院承认医生操作失误,但他们表示不能强迫医生道歉。
苏女士当时坐在检查室里,手里拿着那个排出的棉球,心跳得厉害。她做完手术后就一直觉得不对劲,肚子一阵一阵地疼。她以为是正常恢复,就忍着没太在意。
可疼得受不了时,她几次回到同一家医院,医生每次都检查后说没发现异常,让她安心回家休息。苏女士心里越来越慌,她后悔做了这个手术,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却找不到原因。
2002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取代了之前1987年的旧办法。新条例把医疗事故分成不同等级,对赔偿做了更具体的规定,还把鉴定工作交给医学会组织的专家组来做。
这本来是想让患者维权更容易些,可实际执行中,很多患者还是觉得鉴定过程不透明,医院一方占优势。苏女士遇到的情况,就和条例里提到的操作失误很像,医院复查时总说没事,患者只能自己扛着痛苦。
时间拉回到2012年,山东一名患者因为消化问题做了腹腔手术。手术结束后,患者起初只觉得有些不舒服,和正常恢复差不多,就没太当回事。他后来几次去医院看,医生也说问题不大。
没想到六年后,也就是2018年,他腹痛加重,换到另一家医院做CT检查,才发现腹腔里有个纱布垫,是当年手术时遗留的。
纱布垫已经和周围组织粘连得很紧,取出时费了很大劲,患者又挨了一次手术刀。法院后来审理时,医院辩称用品清点没问题,但第三方鉴定认定是医院操作过失,判医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还为此在全省查了手术室清点规范。
苏女士听到医院承认操作失误时,心里松了一口气,又觉得堵得慌。她想知道医生为什么会这样,医院却说没法强迫医生道歉。这让她想起更多类似经历。
201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其中专门有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一共11条。里面第五十八条规定,在违反诊疗规范等情况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举证责任倒置。
这对患者是很大帮助,因为以前患者要自己证明医院错很难。现在只要证明异物来自手术过程,医院就得自证清白。可苏女士实际遇到的情况是,病历在医院手里,复查结果总是不清不楚,维权还是费力。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孟子这句古话讲的是善待老人,这里借来想说,医生对待患者也该多一份责任心,不能让患者在疼痛中苦等真相。医院的推诿让苏女士焦虑了好久,她反复想,该怎么才能真正维护自己权益。
2012年山东那个患者的故事传开后,不少人讨论手术室管理要更严格。清点用品这个环节,如果执行不到位,就会出大事。
苏女士的棉球事件虽然25天就排出来了,但那二十多天她每天都担心身体会出更大问题。她去医院时,医生每次都安慰说没事,可事实证明确实有问题。医院后来承认失误,却在道歉这件事上含糊其辞,让苏女士觉得维权路还很长。
这些案例连在一起看,从2002年条例的出台,到2010年侵权责任法的进步,再到山东患者六年后的发现,都显示医疗系统在规范执行上还有改进空间。
患者像苏女士这样,术后腹痛反复,复查无果,最后自己排出异物,才算看到结果。医院承认了操作问题,但后续处理让苏女士心里还是不踏实。她开始咨询律师,了解怎么按法规申请鉴定和赔偿。
车厢里不对,是医院走廊里,类似的故事还在发生。苏女士的经历不是孤立的,它连着那些法规的演变和真实判例。
山东患者等了六年才真相大白,苏女士只等了25天,但两者都说明,患者在医疗纠纷中常常处于弱势,需要更多制度保障来平衡。医院如果能从这些事里吸取教训,严格执行清点和复查流程,患者就不会白白受那么多罪。
苏女士后来拿着棉球和检查记录,继续和医院交涉。她心里想着,不能就这么算了,总要有个说法。事情发展到这里,医院的态度会怎么变,赔偿能不能到位,还在进行中。很多人看到这类新闻,都会多留意医疗安全,也希望法规能更好保护普通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