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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出了档子恶心事,一个男的借宿在初中同学家,结果第二天提着菜刀把人家一家砍

广东湛江出了档子恶心事,一个男的借宿在初中同学家,结果第二天提着菜刀把人家一家砍得一死一重伤。更让人火大的是,本来定好4月29号开庭,结果28号突然喊停,理由是被告要换律师!

受害人家属正往法院赶呢,接到通知那一刻得多绝望?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炸。

咱先捋捋这烂剧情。凶手杨某某跟受害者林某某是十几年的老同学,案发前主动上门求带做胃镜,顺便借宿。谁能想到这是“引狼入室”?第二天这家伙戴个头盔去买把大刀回来,先把林家弟弟砍了,林某某听到动静冲下去救人,结果自己也成了重伤二级。好好的朋友,怎么下得去这种死手?

最魔幻的是那个精神鉴定,简直像过山车。第一次鉴定说是“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没刑事责任能力——意思是白砍了?第二次又改成“精神分裂症,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意思是要担责但能轻判。同一个脑袋,两种判法,这鉴定到底是看病还是搞博弈呢?

再说这开庭前一天换律师的操作。虽说被告有权利换律师,可这案子拖了一年多了,早不换晚不换,非卡在开庭前最后一刻提?这不就是明摆着的拖字诀吗?用程序正义当挡箭牌,实际上就是在凌迟受害人家属的心。

我就直说了,别拿“程序”当遮羞布。换律师没问题,但你得给个像样的理由,不能让审判变成无限期扯皮。而且那个精神鉴定必须严查,千万别让“精神病”成了免死金牌或者减刑神器。

有个细节特别扎心:案发那晚,受害者一家估计还客客气气招待了这个“老同学”。他们以为是朋友来了,结果是索命鬼上门。

这案子给所有人的警醒就是:交朋友得带眼识人,借宿这种事,千万别不好意思拒绝。

你们觉得,这又是换律师又是改鉴定,是真的法律程序,还是有人在玩时间差?要是你当法官,这种拿精神病当借口的,该怎么判?评论区唠唠。你认为电商对实体经济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