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上海约2.5万乞丐,北平10万多,大多是灾荒、战乱逃难来的 。捡剩饭、啃树皮、吃观音土(吃了腹胀排不出,活活胀死)。住桥洞、破庙、门洞,冬天裹破棉絮,冻饿而死是常事。
上海公共租界1935年统计,乞丐平均寿命不到30岁,多死于冻饿、疾病、暴力 。
以人力车夫、码头搬运工、工厂童工为例:北平人力车夫月入不到10银元(约合当时200斤小米),且极不稳定;成都劳工恩格尔系数85%几,钱全用来买吃的 。
每天14–16小时,风雨无阻,生病也不敢歇 。
车夫大多住车厂大通铺,或露宿街头;全家挤不足5平米的破屋,无窗无厕 。
工厂、码头大量用童工,6–10岁干重活,报酬是成人1/3,伤残、死亡无人管。
饥荒时被家人几升米、几块大洋卖掉;或被拐骗、抵债。16岁女孩约2块大洋,到手常只有4个铜板。
每天接客10–20人,经期塞草纸也得接;冻疮溃烂抹盐水,逃跑抓回用烧红门闩烫大腿。
70%以上活不到40岁,多死于性病、虐待、自杀。
80%农民每年3–4个月断粮,半数农户“家无隔宿之粮,身无遮体之衣”。北方农村全家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在家光身躲炕。
1920–1947年十余次大饥荒,年均300–700万人饿死;1942河南大饥荒,500万灾民,卖儿卖女,尸横遍野。
苛捐杂税几十种,“民国万税”,种啥都交税,卖儿卖女也交税。
一言以蔽之
民国的十里洋场、旗袍洋房、文人风雅,是1%权贵的生活;99%普通人的日常,是饥饿、寒冷、屈辱、早死。你想当宋美龄,在民国大概率是乞丐、苦力、被卖掉的女孩,甚至活不到成年。
民国的光鲜只属于极少数人,底层百姓面对的是战乱、饥寒、流离失所的绝境,那点繁华从来都不是普通人的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