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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齐鲁壹点报道,云南昆明,一女子在某租车平台花 1570 元租了一辆别克

5月4日齐鲁壹点报道,云南昆明,一女子在某租车平台花 1570 元租了一辆别克 GL8,租期四天。谁知用车第二天,她亲戚突然身体不舒服,没办法只能提前结束行程,因为车子也用不上了,于是女子打算还车,万万没想到,租车公司反而要求女子支付62元。


今年五一假期,家住昆明的龚女士本来打算带全家高高兴兴出去转转,结果却因为租车的一段经历,弄得满肚子火,这事搁谁身上都得觉得憋屈。


五一当天,龚女士带着家里七八口人,计划好了从昆明自驾去建水和红河玩,因为老人孩子多,一般的家轿坐不下,她就专门在网上租了一辆别克GL8。


车子是那种自动挡的油车,空间大,坐着也舒服,订单商定租期从5月1日下午1点开始,一直到5月4日晚上7点结束,一共4天,总共花费1570元。


5月1日下午提了车,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出发到了建水,可谁能想到,天有不测风云,5月2日中午,正准备接着玩呢,负责开车的表哥突然身体不适,又晕又吐。


送到医院一查,居然是急性肠胃炎还伴有低血压,医生说这情况必须得卧床静养,肯定不能开车了,司机倒下了,行程只能被迫中止,全家人一商量,干脆打道回府。


龚女士赶紧联系了租车公司的客服说明情况,对方说提前还车也行,龚女士没多想,5月2日下午3点多就把车从建水一路开回了昆明的门店。


她心里当时还算了一笔账:4天租金快1600元,平均一天将近400元,自己才开了一天多,剩下的两天半租金怎么着也能退个七八百元,正好能补缴点医药费。


可等到了还车结算的时候,店员拿出的账单把龚女士直接给看愣了,系统显示的账单不仅没退一分钱,竟然还得让龚女士再补交62元!


龚女士第一反应是店员算错了,可反复确认后,店员理直气壮地告诉她:没错,提前还车就得补钱。


这到底是啥逻辑?店员解释说,龚女士定的这个订单属于五一期间的“特惠单”,平台当时直接给减免了400元左右。


但这种优惠是有前提条件的,只要你提前结束订单,就视同放弃优惠,之前的减免得全额补回来,除此之外,剩下的租期没用完,还得按照剩余租金的80%收取违约金。


账是这么算的:4天总额1570元,平均每天292.5元,龚女士实际用了1.5天,费用是438.75元,剩下的2.5天租金是731.25元,按80%扣违约金就是585元,再加上那笔被追回的398元优惠。


这么七扣八扣,龚女士之前交的1570元全赔进去都不够,还得额外再掏62元。


龚女士听完气得不行,她当场反驳:下单的时候压根没人提过这规矩,合同正文里也没见着。


店员随后指给她看,这些密密麻麻的条款其实藏在平台订单“修改规则”的二级菜单里,那字小得跟蚂蚁似的,不点开专门去找根本看不见。


而且下单缴费的时候,系统也没跳出什么“已阅读并同意”的弹窗提醒,这不明摆着是“隐形条款”坑人吗?


面对龚女士的愤怒,租车公司也承认确实没提前口头告知这些细节,他们甚至出了个“损招”,建议龚女士如果不想交这62元,可以先把车还了,但别急着在手机上确认结束,等到原定的5月4日租期满了再点结束,这样就不用补钱。


可龚女士觉得这主意太离谱了,车都还回去了,如果放在店里这两天出了剐蹭或者是违章,这责任算谁的?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不少网友都觉得租车公司这做法太“霸道”,有人开玩笑说这是遇上了“合同刺客”,不仅没退钱,还得倒贴,真是活久见。


很多网友也吐槽,节假日租车本来就是卖方市场,规则定得对消费者极其不利,稍微有个变动就要被“反向收费”,这种优惠简直就是个坑。


律师也分析了这事,认为租车公司把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条款藏在不起眼的地方,没尽到明确告知的义务,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虽然说节假日提前还车可能会影响公司再次出租,收点违约金能理解,但又要追回优惠又要收高额违约金,这种叠加收费对消费者来说太不公平了。


本来高高兴兴的假期,结果因为这一百转千回的租车规则闹得心烦意乱,龚女士的遭遇也给大伙提了个醒:以后节假日租车,千万别被表面的优惠价给忽悠了,特别是这种通过第三方平台订车的,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把那些藏在角落里的细则看清楚,省得最后省小钱吃大亏。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