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湖南一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时摔成重伤,竟然起诉车主索赔30万。一审法院判车主全责,赔11万多。车主和保险公司当场反诉:他犯罪摔伤,凭什么要我赔精神损失费?二审结果一出,网友直呼:这才是法治!
“我被小偷偷了,还得赔小偷30万?”
徐鑫焱拿着法院的传票,站在家门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整个人都懵了。
那可是偷我车的人,他摔伤了,凭什么让我赔钱?
事情得从2017年4月那个凌晨说起。
半夜一点多,湖南岳阳的徐鑫焱被一阵响动惊醒。他跑出去一看,院子里那辆摩托车不见了。
他马上报了警,可心里实在不甘心。大半夜的,贼应该跑不远。
徐鑫焱骑上另一辆电动车就追了出去。说实话,换谁碰上这事都得气炸——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的摩托车,被人一声不吭就推走,难道就在家干等着?他追了大概十分钟,在一片漆黑的乡道上,隐约看见前面有个人正骑着他的摩托车歪歪扭扭地跑。对方估计也是心虚,车灯都没敢开,听见后面有动静,猛地一拧油门想加速。谁知道前面是个急弯,加上路面上有一片施工留下的碎石,摩托直接失控冲进了路边的排水沟。小偷被甩出去好几米,当场就躺在地上起不来了。
徐鑫焱赶到跟前一看,那人腿骨都戳出来了,血流了一地。他赶紧打了120,又通知了交警。后来警方查明,小偷姓付,是个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无业人员。付某被送进医院抢救了两个月,命是保住了,但落下了终身残疾,光医药费就花了二十多万。
事情的荒唐之处从这里才开始。付某和家人一合计,竟然把徐鑫焱告上了法庭,开口就要30万赔偿。理由是什么?付某说,是因为徐鑫焱在后面紧追不放,导致自己惊慌失措才出了事故,车主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明显过错。更离奇的是,一审法院居然支持了这种说法,判徐鑫焱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付某各项损失合计11万多元。法官给出的理由是,徐鑫焱追赶小偷的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没有预见到追赶可能带来的风险。
徐鑫焱当时差点被气哭。保险公司倒是反应快,当场和车主一起提起了反诉,要求付某赔偿精神损失费。道理很简单:你一个犯罪分子,干了违法的事自己摔伤了,凭什么回头讹诈受害者?好人抓贼还抓出罪过来了?这要是开了头,以后谁还敢追小偷?眼睁睁看着人跑掉算了?
好在二审法院没有让善良的人寒心。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彻底推翻了原判。法院明确指出:付某盗窃摩托车后为逃避抓捕而高速逃逸,其自身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徐鑫焱作为被盗车主,驾驶电动车在后面正常跟随,没有证据证明他实施了任何危险驾驶行为或者暴力拦截动作。车主维护自己合法财产权的行为,没有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最终判决徐鑫焱不承担任何责任,驳回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说实话,一审那种和稀泥式的判决,表面上是保护弱者,实际上是在惩罚守法公民。小偷再惨,也不是他去偷东西的理由。法律如果连车主追赶自己被盗摩托车的权利都不给,那跟变相鼓励盗窃有什么区别?二审的改判之所以让网友直呼“这才是法治”,就是因为它守住了最基本的道理:谁的过错,谁担责任。不能因为你伤得重、住进了ICU,就凭空占理。这个社会要讲是非,不能只讲谁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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