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应该学习美国的是代理人法案!
1938年,美国就出台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这部被称为美国反颜色革命“根本大法”的法案,从根源上把境外势力在美政治活动的口子死死焊住了。
按照这部法律,任何个人和组织,只要接受境外资金、代表境外利益在美国开展政治活动,就必须在10天内向美国司法部登记,详细披露资金来源、活动内容、对接人员,稍有隐瞒,就会面临高额罚款和牢狱之灾。
想想中国如果引入美国的代理人法案,现在中国大学,中国法律圈,中国社科圈,中国媒体圈,中国文艺艺术圈有多少人要下马?
是中国心理圈都得下马一半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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