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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与催收公司狼狈为奸, 持牌的和不持牌的皆如此。所有‌网贷平台与催收公司通

网贷平台与催收公司狼狈为奸, 持牌的和不持牌的皆如此。所有‌网贷平台与催收公司通过信息共享、责任切割和利益绑定形成灰色共生关系‌,这种合作模式演变为“沆瀣一气”的乱象。

1、信息提供:平台为催收“精准导航”‌

网贷平台掌握用户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手机号、通讯录、通话记录、职业信息等。一旦用户逾期,平台会将这些数据批量提供给第三方催收公司,使其能够:

精准拨打借款人电话;
联系其亲友、同事、领导进行施压(即“爆通讯录”);
利用社会关系制造羞辱感和心理压力,迫使还款。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但现实中,平台以“风险控制”为名,将用户隐私作为催收工具。

2、责任切割:平台推责于“外包”‌

许多网贷平台声称“催收由第三方负责”,试图将暴力催收行为与自身剥离。然而,正是平台主动委托、授权并支付催收服务费,构成了事实上的合作关系。

若催收公司使用威胁、恐吓、PS裸照、伪造法律文书等手段,平台虽未直接实施,但因其提供客户数据、设定KPI(如回款率)、按效果付费,已被司法实践认定为‌共同犯罪或教唆犯罪‌。

公安部公布的“套路贷”典型案例中,甘肃兰州王某焘团伙设立24个网贷平台,并与24家催收公司合作,通过软件发送骚扰短信、电话侮辱、发送PS裸照等方式收账,最终被定性为黑恶犯罪。

3、利益绑定:催收越狠,平台回款越高‌

催收公司的收入通常与回款金额挂钩,平台也更倾向选择“高效”催收方。这导致:

催收手段趋于激进,甚至演变为“软暴力”;平台默许或纵容违规行为,只要能收回资金;用户陷入“投诉—赔偿—撤诉”的“仙人跳”陷阱,反被勒索钱财。

4、合规升级:2026年新规遏制乱象‌

近年来,监管部门已加强整治:

2026年新规明确禁止变相抬息、模糊责任主体、暴力催收;
要求催收频次不得超过每日1次,
不得在22:00至次日8:00期间联系借款人;
强调平台对委外催收负有监督责任,不能“一包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