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光口袋里的牛仔裤,她穿了三年没洗过,却没人敢问为什么。
她不是奇迹,不是榜样,只是慢慢学着把“我”这个字,重新写进每一天里。
2008年4月,51岁的伊丽莎白从自家地下室被抬出来,那里不是地窖,是钢筋水泥砌的牢。她住了24年,生了7个孩子,被亲爹强奸三千多次。法院文件写得清清楚楚,不是传闻。
她后来爱穿一条带亮片口袋的牛仔裤,自己挑的,在超市买的。不是为了好看,是第一次能自己决定“布料要硬一点还是软一点”“口袋能不能反光”。以前连内裤都是父亲扔进来的。
她给三个留在身边的儿子改了姓,不用弗里茨尔。带他们写作业,一道题一道题讲,像在补回自己没上完的小学。她考了驾照,开了十年车,方向盘握得特别紧。
现在她住维也纳郊区,不接受采访,不碰电梯,家里没地下室。邻居说她种薄荷,剪枝时手很稳。
她不是活下来了。她是把每一天,都过成了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