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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网友评论的好,即便是再抓走,又定罪,这821天的国家赔偿也得给人家。 41岁

这个网友评论的好,即便是再抓走,又定罪,这821天的国家赔偿也得给人家。
41岁河南女子史玉辉无缘无故从办公室被昌江县警方抓走,说是涉黑,后来没有证据证明,就取保候审,再后来不符合起诉条件,就无罪释放。
再后来申请国家赔偿就被批准 ,再后来批准国家赔偿13天以后又叫停。
再后来警方又以涉嫌骗贷为名重新立案。
再后来 ,网络舆情铺天盖地,就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调查。
这不,公安机关又撤销案件了。
想抓就抓,抓了无罪就放,大不了赔你,反正赔你也是公家出钱;想就赔赔,不想赔 就想个理由叫停。叫停是再弄个罪名立案,当社会反响强烈的时候就撤销案件。
在这里,法律的权威碎了一地!
在这里,法律只剩下执法者的任性,随意。
至于社会的影响,群众的感受更是无从顾及。
倒是这名网友的评论那叫人间清醒,一码归一码,即便你新立的罪名成立,你原来以其他罪名关押的就要赔偿。至于这一次你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有几天再赔几天。
只是不知道这件事,当地的党政主要领导怎么看?监察机关怎么看?群众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