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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柳女士在博某公司工作17年,已晋升为营运经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

上海柳女士在博某公司工作17年,已晋升为营运经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3年底,公司以其配偶在竞争公司担任总经理、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柳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支持其诉求,公司不服上诉。经徐汇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均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其支付柳女士赔偿金68万余元及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1万余元,共计约69万元。

看到这则新闻,心里满是唏嘘与欣慰。
17年,不是短暂的敷衍,是日复一日的坚守,是对公司的信任与付出。
柳女士没有做错任何事,既没有利用工作之便损害公司利益,也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仅仅因为配偶在对家公司任职,就被贴上“隐患”的标签,被轻易抛弃,这份委屈,是很多打工人都能共情的。

公司追求利益、防范风险无可厚非,但不能草木皆兵,更不能以此为借口,随意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的判决很明确,没有证据证明柳女士损害公司利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
婚姻是个人私事,工作是个人能力的体现,不能因为配偶的工作,就否定一个人17年的付出与价值。

这起案例,也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尊重劳动者、守住法律底线,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
不能仅凭猜测、仅凭主观臆断,就随意解雇员工,寒了员工的心。
同时也给打工人一份底气,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必妥协,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总能等到公正的判决。

愿每一位劳动者的付出都能被善待,愿每一份忠诚与坚守都不被辜负,愿企业能多一份温度,少一份荒唐,让职场多一份公平与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