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的妈,可怜的儿!乌鲁木齐,儿子是个老光棍,好不容易谈了个女朋友,马上就要结婚了,他的妈妈太强势,老作妖,彩礼只给一万一,小两口的婚房必须按照她的喜好装修。女方不愿意,提分手了,结果男的第二天就跳楼离世了。这个妈妈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找女方索赔30万!
杨华今年37岁,在乌鲁木齐做普通的上班族。因为性格内向,加上家里条件一般,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父母为此操碎了心,逢人就托人家给儿子介绍女朋友。直到去年,经朋友介绍,杨华认识了李佳。两个人年纪相仿,性格也合得来,相处了半年多,就决定结婚。
杨华的父母别提多高兴了,赶紧开始筹备婚礼。谁也没想到,这场本该喜庆的婚礼,最后会变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问题从谈彩礼的时候就开始了。李佳的父母本来没打算要多少彩礼,只是想走个过场,让女儿嫁得体面一点。可杨华的母亲直接开口,说彩礼就给一万一,寓意万里挑一。她说这是她们家的规矩,谁家娶媳妇都是这个标准,多一分都不能给。
李佳心里堵得慌。她不是在乎那点钱,是觉得杨华家的态度太不尊重人。可杨华一直劝她,说母亲一辈子节省惯了,人没有坏心眼,让她多担待一点。李佳想着两个人的感情,最终还是妥协了。
彩礼的事刚过去,装修的矛盾又爆发了。婚房是杨华父母早年买的,写的是杨华母亲的名字。杨华的母亲说,房子是她出钱买的,装修就必须全听她的。从设计图纸到材料选购,再到施工进度,她全程盯着,一点都不让别人插手。
李佳只是提了一句,想把主卧的墙刷成浅灰色,就被杨华的母亲当场驳回。她说浅灰色晦气,只有死人才用那种颜色。
她非要把所有的墙都刷成纯白色,说这样显得亮堂。李佳喜欢的简约风格,在她眼里全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她买了大红的沙发,金色的吊灯,还有印着大花的窗帘,说这样才喜庆,才像个结婚的样子。
杨华夹在母亲和女朋友之间,一句话都不敢说。每次李佳跟他抱怨,他都只会说,我妈也是为了我们好,她年纪大了,你就让着她点。等结了婚,我们自己再慢慢改。可李佳知道,只要杨华的母亲还在,这个家就永远不会有她说话的份。
两个人因为装修的事吵了无数次。李佳越来越觉得,杨华根本没有担当,他永远都站在他母亲那边。她看不到这段婚姻的未来。深思熟虑之后,李佳向杨华提出了分手。
杨华当时就慌了。他哭着求李佳不要走,说他以后什么都听李佳的,装修的事全让李佳说了算。可李佳已经下定决心,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杨华的家。
那天晚上,杨华给李佳发了几十条消息,打了几十个电话。他一会儿说自己有多爱李佳,一会儿又威胁李佳,如果她不回来,自己就活不下去了。李佳没有回复他的消息,也没有接他的电话。她以为杨华只是一时冲动,过几天就会好起来。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杨华就从自家11楼的窗户跳了下去。等到邻居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杨华的父母得知消息后,当场就晕了过去。他们唯一的儿子没了,整个家都塌了。可他们没有反思自己在这件事里的过错,反而把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到了李佳身上。他们认为,如果李佳不跟杨华分手,杨华就不会死。李佳就是害死他们儿子的凶手。
他们找到李佳的家里,又哭又闹,要求李佳赔偿他们30万元。他们说,这30万包括杨华的丧葬费,还有他们老两口后半辈子的赡养费。
李佳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正常的分手,竟然会闹出人命。她心里也很难过,也很愧疚,但她觉得自己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她拒绝了杨华父母的赔偿要求。
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杨华的父母就把李佳告上了法院。他们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说自己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到37岁,好不容易盼到他要结婚了,结果被李佳一句话给毁了。他们要求法院判令李佳赔偿他们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杨华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生命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李佳提出分手的行为,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情感自由,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存在任何过错。杨华的坠楼身亡,是其自身极端行为导致的结果,与李佳的分手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杨华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让很多人唏嘘不已。一场本该幸福的婚礼,变成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杨华的母亲到最后都没有明白,真正害死她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那令人窒息的控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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