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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年!近 3 公斤黄金被无故扣押,顶着 “嫌疑人” 身份熬成白头,讨公道时竟

30 年!近 3 公斤黄金被无故扣押,顶着 “嫌疑人” 身份熬成白头,讨公道时竟被一句 “超时效” 打发。别慌!正义从不会一直迟到!

辽宁大连76岁的潘永佳,用半辈子的光阴,就为了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有一个迟到了整整30年的公道。

时间倒回1996年,那年潘永佳才46岁,他合法购入了2859.2克黄金制品,没想到在机场被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当场抓获,这批近3公斤的黄金,也被悉数扣押。随后,妻子东拼西凑交了5万元保证金,潘永佳得以取保候审,他本以为这只是一场风波,很快就能水落石出,却没想到,这起案件,直接成了一桩悬了30年的“糊涂案”。

从1996年到2026年,整整30年,潘永佳没有收到过任何案件终结的文书,没有撤案通知,没有不起诉决定,甚至连解除取保候审的文书,都从来没见过。也就是说,他就这么顶着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从意气风发的中年,熬成了满头白发的古稀老人。

案子查了30年,没查出任何能定罪的实锤,可人放了,被扣的黄金没了,交的5万元保证金也打了水漂。

更让人觉得离谱的是,今年年初,76岁的潘永佳正式向盖州市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要求返还被扣的黄金,或是按当前市价折价赔偿,同时退还5万元保证金和这些年的利息,结果盖州市公安局直接给了一份《不予受理决定书》,理由居然是:申请超过了时效,不符合受理条件。

这话一出,任谁听了都得觉得荒谬。合着30年里,你们公安既不移送起诉,也不撤销案件,把案子晾在一边装聋作哑,现在当事人找上门来,反倒拿“超时效”当挡箭牌?办案的法定时限你们视而不见,赔偿的时效倒是算得门儿清,天底下哪有这样两头占理的事?

要知道,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最长也只有12个月,你们一个案子拖了30年没结果,本身就是彻头彻尾的程序违法,现在反倒用一句“超时效”,就想把自己的违法责任一笔勾销,这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

好在公道终究没有彻底缺席,4月30日,这起案件迎来了关键转机。营口市公安局作出了刑事赔偿复议决定,直接推翻了盖州市公安局的不予受理决定,明确认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超过一年,仍未移送起诉或撤销案件,本身就属于侵犯财产权的情形,盖州市公安局的不予受理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责令其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这一纸复议决定,不仅狠狠打了“超时效”这个荒唐借口的脸,更给了这位76岁的老人,一丝迟来的希望。要知道,1996年的5万元,在那个万元户都算得上富裕的年代,相当于普通家庭十几年的收入,而那近3公斤的黄金,更是老人半辈子的心血。

更让人揪心的是,这么多年过去,当年的承办人早已退休甚至离世,存放黄金的银行称相关档案被洪水损毁,这批黄金的去向,至今都还是个谜。

我们常说,正义不会缺席,但正义也不该迟到整整30年。

对于一位76岁的老人来说,他剩下的时间里,最想要的从来都不只是一笔赔偿,而是一个堂堂正正的说法,一个能让他卸下背负了30年的“嫌疑人”身份的交代。

如今上级公安已经责令重作,我们也等着看,这桩拖了30年的悬案,最终能不能给潘永佳老人一个圆满的答案,看看迟到了30年的正义,这次能不能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