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经人介绍,与25岁女子订婚,随后女子先后5次,前往男子打工的地方,与他相聚并发生关系。可几个月后,男子认为恋爱期间,女子一直没怀孕,便要求推迟婚礼,要她怀孕后再结婚,女方要求做婚检,却遭男子拒绝,双方就此闹矛盾分手,男子要求女方退还5万的订婚礼金,女方一口拒绝,双方闹到法院,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这事情一说出来,街坊邻里都炸了锅。男子在湖南乡下长大,家里条件一般,常年在外地工地上打工,年纪也不小了,家里催婚催得紧。媒人给他介绍这个25岁的姑娘时,他第一眼觉得还行,姑娘长得端正,说话也温温柔柔的。两家大人坐在一起吃了顿饭,谈好了订婚的礼金数目,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男子心里头觉得,订婚了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这姑娘也算是自己的人了。
姑娘也挺实在,订完婚以后,前前后后跑了五次去他打工的城市。坐火车要七八个小时,每次去都拎着大包小包,给他带家里的腊肉、辣椒酱,还在出租屋里帮他收拾卫生、洗衣服做饭。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男子当时觉得这姑娘挺体贴,可心里头却悄悄在算另一笔账——怎么都几个月了,肚子还没动静?
他开始胡思乱想。是不是她身体有什么毛病?还是以前怀过孕伤了身子?越想越不对劲,干脆跟姑娘摊了牌:婚礼先别办了,等你怀上了我们再结。这话说出来,姑娘当时就愣住了。她反问了一句,那要是一直怀不上呢?男子没吭声,但那意思明摆着——怀不上就不结呗。
姑娘心里头委屈得不行,但还是没彻底翻脸,退了一步说,要不然我们俩一起去医院做个婚检,查查到底怎么回事。按说这是个很合理的要求,现代人结婚之前做个全面体检,对双方都负责任。可男子死活不答应,态度特别强硬。他的想法很简单——万一查出是我有问题,那多丢人?再说了,他要的不是检查报告,是一个实实在在怀了孕的媳妇儿。
这事儿传出去以后,周围的人看法也不一样。有些上了年纪的人觉得男子说得对,农村里头确实有这种说法,先怀上再结婚,保险。可更多脑子清醒的人一听就觉得荒唐——这是娶媳妇还是买母猪?怀了孕就值五万,怀不上就想退货?把女人当成什么了?
闹到最后,姑娘彻底寒了心,主动提了分手。男子倒也不挽留,张口就让她把五万块订婚礼金还回来。姑娘这下真火了——我跑了五趟去看你,伺候你吃喝,跟你发生关系,到头来你给我算这笔账?她直接拒绝了退钱的要求。
男子觉得理直气壮,婚没结成,礼金凭什么不还?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他大概觉得自己稳赢,法律上订婚礼金不就是附条件的赠与吗?条件没成就,钱就该吐出来。
可法院的判决让他傻了眼。法官没有简单按照“婚没结成就要退钱”的套路来判,而是认认真真看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判决书里头写得很清楚: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也发生了亲密关系,男方要求“先怀孕再结婚”的条件违背了婚姻自由和公序良俗。更关键的是,男方拒绝婚检,导致双方信任破裂,主要过错在他这边。五万块钱里头,一部分已经用于两人共同生活的开销,另一部分考虑到女方在这段关系中的付出和受到的伤害,不需要返还。
这个判决出来以后,网上议论纷纷。有人拍手叫好,说这才是懂人性的法官,不是死板地套法条。也有人替男子鸣不平,觉得没结婚就该退钱。可我更想问一句——如果一个男人把能不能怀孕当作娶不娶你的标准,那这婚结了又有什么意思?婚姻不是试用品,不满意了可以退。姑娘们得想清楚,那种把你当生育工具的人,从一开始就不值得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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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根据湖南当地法院公开报道整理,涉及隐私信息已做模糊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