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可以无视国际法,随意入侵一个主权国家而不受到相应的制裁的原因是什么?
美国在全球面前张口闭口就是“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但几乎每一次大规模军事行动都找不到联合国的合法授权,却从未有哪个国家或国际组织能让美国真正受到惩罚。
美国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拉克发动了一场改变中东格局的战争。
对伊拉克发动的大规模军事行动严重违背了《联合国宪章》,是对当代国际法基本准则的严重破坏。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自卫”针对的“必须是已经发生的、实际的武力攻击”,美国提出的“预先自卫”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开创了国际法上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也明确表态,如果美国在没有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那将是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行为”。
更为讽刺的是,美国发动战争的理由事后被证明完全是空中楼阁,可以用“入侵”来形容美英对伊拉克的军事行动。
报告承认当时既无伊拉克对美国发动军事打击在先,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伊拉克卷入了“9·11”恐怖袭击,安理会更没有对军事打击予以任何授权。
而美国声称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指控,战后翻遍伊拉克也没有找到证据。
美国并非只对伊拉克“法外开恩”,从阿富汗到利比亚,从叙利亚到也门,美国的军事干涉名单可以拉出一长串。
有报告指出,仅1992年到2017年的25年间,美国对外军事干预就达188次,是世界上干涉别国内政次数最多的国家之一。
每一次干涉,美国政府都会套一个冠冕堂皇的说辞,“捍卫民主”“保护人权”“消除威胁”。
但事实早已证明,这些不过是美国推行地缘战略、实现国家利益的遮羞布。
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在伊战前说得很明白,不合法就是不合法。
可仗打完了,萨达姆政权被推翻了,伊拉克陷入十多年的战乱和动荡,数十万平民丧生,美国的领导人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承担法律后果。
有人可能会问,国际刑事法院不是专门审理战争罪的吗?美国侵犯他国主权、发动非法战争,难道就不能把它告上法庭?
能,但美国用行动告诉你,我可以告别人,别人别想告我。
国际刑事法院曾于2019年授权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涉嫌犯下的战争罪,美国对此的反应不是配合调查,而是挥舞制裁大棒。
到了2025年8月,美国更是变本加厉,直接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的两名法官和两名检察官实施制裁,其中包括授权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战争罪行案件的法官。
国际刑事法院发表声明,谴责美国的制裁是对其独立性的“公然攻击”,换句话说,谁敢调查美国人,美国就制裁谁。
把美国这套做法放在安理会的框架里看,就更清楚了,安理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授权使用武力的机构,五个常任理事国各有一票否决权。
美国自1945年以来总共否决了89项安理会决议,涉及批评以色列的便达45次之多。
仅在2023年10月以哈冲突升级之后,美国就先后六次行使否决权,封杀安理会要求停火的决议草案。
每次表决,安理会15个成员中都有14个投了赞成票,只有美国一个国家投反对票,一张反对票就足以让国际社会的共同意志化为泡影。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感慨道,美国第一次否决时冲突导致近3000人丧生,而当美国再度否决时,加沙死亡人数已飙升至6.5万多人。
除了军事和外交上的“护身符”,美国手里还捏着一张更隐蔽的底牌——美元霸权。
单边金融制裁的实质是美元霸权不断恶性膨胀所衍生出的金融“胁迫”权能,滥施单边金融制裁是将美国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不法之举。
哪家银行敢为被美国制裁的国家提供服务,自己也可能被踢出美元体系。
也就是说,别的国家如果真想制裁美国,自己的经济先得脱一层皮,这种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关系,本身就构成了对美国最强大的保护。
一篇国际观察文章给出了非常精准的判断,美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侵犯了国家主权和政治独立,其霸权的“獠牙”暴露无遗。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2026年4月2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一贯反对缺乏国际法依据的非法单边制裁,敦促美方停止滥施制裁和长臂管辖的错误做法。
美国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暴露了其将国际法视为“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工具心态,美国以霸权逻辑挑战多边规则,成为国际法治的破坏者。
把美国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一条条摆出来,结论其实很简单,所谓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在美国那里翻译过来就是“基于美国利益的秩序”。
国际法对它有好处的时候,它把国际法举得比天还高;国际法碍它事的时候,它能把国际法踩得比泥还低。
当世界不再是美国一家说了算的时候,美国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老把戏,离被戳破的那一天恐怕不会太远了。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