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男子给朋友转账100万,因为一时心急,看错了一个字,把钱转到另一个在非洲务工的女士卡里,男子发现后立马联系对方,不料,女子以为遇到骗 子,二话不说直接拉黑他。男子慌了,赶紧报警,没想到,女子因为曾经遇到过骗子,更加防备,彻底拒绝接听国内陌生电话,最终,民警用了一招,男子才拿回100万。
今年4月的一天,江苏泰州的王先生,当时正打算给泰州本地的朋友转一笔100万的钱。
他的手机银行里,保存着不少以前的转账记录,其中就有一个2017年在云南旅游时向一个商户付款时留下的账户,账户主人是刘女士,和他要转的朋友名字,就差了一个字。
那天王先生没仔细核对,手指一点,钱就直接打到了刘女士的账户里。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已经转出去了,根本没法撤回。
他急得团团转,试着联系刘女士,可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微信加上了,刚说自己转错了钱,就被对方当成骗子拉黑了。
走投无路的王先生只能报警。民警一查,发现这个刘女士根本不在国内,她已经在津巴布韦务工好几年了,这张卡早就不用了,既没绑手机银行,也没开短信提醒,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卡里平白多了100万。
而且她之前在国外被骗过好几次,对“自称转错钱”“要核对信息”这类说法,本能地就当成了诈骗。
民警知道这事不简单,一边掐着和津巴布韦的6小时时差,算着她休息的时间联系,一边通过大使馆、她的国内家人帮忙传话,一点点跟她解释清楚情况。
前前后后沟通了半个多月,刘女士终于相信了,这不是诈骗,是真有人把钱转错到她卡里了。
她同意回国办理退款,王先生也主动承担了她来回的机票、住宿所有费用。
4月下旬,刘女士回到泰州,在民警的陪同下,在银行办理了退款手续,这100万终于物归原主。
这事一出来,网友们的评论也是又好笑又感慨。
有人说:“隔着屏幕都替王先生捏一把汗,这要是追不回来,一个字就把家底转没了。”
也有人调侃刘女士:“换谁在非洲接到国内电话说你卡里多了100万,第一反应都是诈骗吧,这警惕性没毛病。”
还有人吐槽王先生:“转100万都不看清楚名字?心也太大了,还好最后遇到了好民警和讲道理的收款人。”
更有人说,这钱能追回来真的太不容易了,要不是民警耐心沟通,王先生主动承担费用,这事根本没这么顺利。
说到底,这事儿也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大额转账前,一定要反复核对对方的姓名、卡号,别嫌麻烦,一个字、一个数字的差错,都可能惹出天大的麻烦。
同时,闲置的银行卡也别一直放着不用,最好及时注销,避免被人冒用,也省得自己哪天平白多出一笔巨款,还得被当成骗子。
而这次事件里,民警的耐心、刘女士的配合,还有王先生的担当,也算是给这个乌龙事件,画了一个还算圆满的句号。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王先生误转100万到刘女士卡里,刘女士没任何合法理由拿这笔钱,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
王先生作为受损方,依法有权要求刘女士把钱还回来,这是法律给王先生的基本保障 。
另外,《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刘女士是被动收到转错的钱,不属于这三种例外情况,必须全额返还100万。
而且她一开始不知情,不存在恶意占有,所以不用额外赔偿损失,最后王先生承担她回国费用,也是双方合理协商的结果 。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