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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铜钱引发的血案,这个县令是酷吏吗? 北宋初年,崇阳县来了个狠人知县,叫赵明

一枚铜钱引发的血案,这个县令是酷吏吗?

北宋初年,崇阳县来了个狠人知县,叫赵明远。

有一天,赵知县在县衙门口溜达,正好撞见库房的小吏孙五从里面出来。赵明远发现他发髻边别着的一枚铜钱。当下喝住一问,孙五倒也干脆:“库房里顺手拿的,就一文钱,至于吗?”

至于。赵明远当场下令:杖责!

孙五挨了几下,火气上涌,梗着脖子喊:“一文钱你就打我?你也就这点本事,有本事你砍了我啊!”

赵明远没吭声,提笔写了四句话:“一日一文,千日千文。绳磨木断,水落石穿。”

写完,他把笔一搁,拔出佩剑,走下公堂,手起剑落。

孙五当场毙命。

消息炸了锅。赵明远不慌不忙,自己写了一份弹劾状,派快马呈报上级:我擅自杀了人,请治我的罪。

奇怪的是,这事最后不了了之,反倒是崇阳百姓把这件事传了好几代人。

为什么?因为赵明远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股歪风。

从五代十国以来,兵痞欺负将领、小吏顶撞长官成了常态,上下失序,法纪形同虚设。你偷一文钱我不管,他偷一百文钱我也装没看见,等窟窿捅大了,谁还把你县令当回事?

赵明远这一剑,祭的不是铜钱,是规矩。

当然,放到今天,这种“一言不合就开斩”的做法肯定行不通。但人家事后主动请罪,敢作敢当的气魄,倒是值得品一品。

你觉得,这是乱世用重典,还是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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