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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请假奔丧,8 个月后竟被公司以“旷工”开除?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人生在

爷爷去世请假奔丧,8 个月后竟被公司以“旷工”开除?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人生在世,最怕的不是工作的忙碌,而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当至亲离世,赶回家见最后一面,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人伦常情。然而,就在这样一个悲痛的时刻,一家公司却用冷冰冰的规章制度,给员工的心头又插上了一把刀。

故事的主人公刘某,是一家普通企业的员工。2021 年 12 月初,噩耗传来,刘某的爷爷去世了。那一刻,任何职场规则在生死离别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刘某强忍悲痛,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交了休假申请表。在那一栏“请假事由”中,他字字泣血地写下了:“爷爷过世,回家奔丧”。

按照常理,这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流程。申请表上,行政管理部的人事专员已经签下了名字,批准了他三天假期,时间是从 12 月 8 日到 10 日。试想,家里老人走了,谁能有心思在公司继续打卡上班?谁还会在这种时候跟公司玩什么“心眼”?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没经历过的人或许很难感同身受,但作为有血有肉的人,理应懂得这份紧迫与沉重。

刘某匆匆赶回老家,送别了亲人,处理完后事,便按时返岗工作。日子似乎恢复了平静,他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翻篇了。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时间来到了第二年 8 月,距离爷爷去世已经过去大半年。就在大家都快要忘记这件事的时候,公司突然“翻脸”了。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摆在了刘某面前,理由令人瞠目结舌:旷工、未经部门主管审批擅自休假、不能胜任岗位。

看到这里的读者,恐怕和我一样感到一阵寒意透骨。明明当时人事已经签字批准,怎么过了八个月,突然就变成了“未经审批”?难道奔丧这种十万火急的大事,还要等着主管一层层走完流程,拿着盖章的文件才敢动身吗?在那种情境下,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选择先赶回去尽孝,事后补全手续乃是职场常态。公司的这种做法,说白了就是“翻旧账”,而且翻得极其不地道,毫无温情可言。

面对公司的无情辞退,刘某没有选择沉默,他拿起了法律武器,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好在,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承载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法院审理后的态度鲜明而坚定:员工以正当理由申请事假,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不批。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刘某请假的事由完全符合人之常情,且当时已经获得了人事部门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的请假手续。公司声称的“旷工”等理由,根本拿不出像样的证据来支撑。既然无法证明不批准假期的正当性,那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必须依法支付赔偿金。

更让人动容的是,法官在判词中说了一段发人深省的话:“请假回家奔丧,这是人伦常情。用人单位在审批的时候,要结合具体情况,考虑请假事由的正当性、紧迫性和合理性,对劳动者的请假请求不能过于严苛。”

这段话,简直是说到了无数打工人的心坎里。它传递出一个朴素的真理:做人要有温度,做事要讲良心。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这家公司的管理层自己的家人去世,他们会因为一张请假单没签完字,就留在公司继续开会吗?显然不会。企业管理固然需要制度,但制度之上,更应有对人性的尊重。

当然,法院的判决也并非一味地偏袒劳动者。法官同时也强调,诚信是双向的。确实存在个别劳动者恶意“拼假”、“泡病假”,不按制度履行手续,甚至无正当理由拒绝补正还不返岗的情况。如果遇到这种滥用权利的行为,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这一提醒非常必要,保护劳动者权益绝不意味着纵容任何人钻空子,法治的天平始终追求的是公平。

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引发如此大的共鸣,不仅仅是因为刘某赢了官司,更是因为法院在判决中传递出的那份难得的“温度”。

公司与员工之间,本不该是针锋相对的敌对关系。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都有父母妻儿,都会遇到生老病死这样的急事难事。今天你在别人最难的时候通融了一把,明天当你需要理解和支持时,别人才可能给你台阶下。这是一种良性的循环,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希望刘某的胜诉,能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在制定考勤制度、执行管理规定时,请多想一想“人”这个字。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个优秀的企业,不仅要有严谨的流程,更要有包容的胸怀和人文的关怀。只有当冷冰冰的规章遇上暖洋洋的人情味,企业才能真正赢得员工的尊重与忠诚。

这场迟来的申冤,不仅还了刘某一个公道,更守护了我们所有人心中那份关于亲情与尊严的底线。愿每一个努力生活的打工人,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请假员工遭辞退 年底开除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