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18年,期间,男友3次出具赠与协议,表示要将所住房子赠与女子。之后,男友意外去世,女子要求男友的母亲配合把房子过户,但遭到了拒绝,对方还出示了男友去世前1个月亲笔签的撤销赠与协议。女子觉得自己被坑了,怒将男友母亲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女子名叫李秋霞,2005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威。两个人一见如故,不到一个月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三个月后,感情升温得很快,张威邀请李秋霞搬进他在北京昌平的一套房子,开始了同居生活。这一住,就是整整18年。
要说这18年里,两个人感情确实不错。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左邻右舍都把他们当夫妻看待。逢年过节一起走亲戚,平时一块买菜做饭,生病了互相照顾,跟真正的两口子没什么两样。张威对李秋霞也挺上心,这些年前前后后写了三份赠与协议,白纸黑字承诺把这套房子送给李秋霞。每次写的时候都说得很动情,说什么这辈子就认定她了,房子给她就是给她一个保障。
李秋霞心里其实一直有个疙瘩。她不是没提过去领证,但张威每次都有各种理由推脱,说什么现在这样挺好的,领不领证不都一样过日子嘛。李秋霞想着两个人感情好,也就没再坚持。她把自己的青春、精力,甚至打工挣的钱都投入到了这个家里,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里里外外操持得妥妥帖帖。
谁能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张威突然意外去世了,连句遗言都没来得及留。李秋霞悲痛之余,想着那三份赠与协议还在手里,这套房子应该能过户到自己名下,也算是后半辈子有个安身之处。她找到张威的母亲,希望老人家能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可张威的母亲态度很坚决,拒绝配合。更让李秋霞没想到的是,老人拿出了一份张威去世前一个月亲笔签名的撤销赠与协议。这份文件写得清清楚楚,张威明确表示要撤销之前所有的赠与承诺。
李秋霞看到这份撤销协议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她怎么也想不通,两个人在一起18年,张威从来没有跟她提过要撤销赠与的事。这一个月前他还好好的,两个人还一起吃饭聊天,他怎么能背着她做这种事?她觉得自己被彻底坑了,这些年的付出仿佛成了一个笑话。
她一怒之下把张威的母亲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赠与有效,配合办理过户。
法庭上,李秋霞哭诉自己18年的付出,说张威三次写赠与协议都是自愿的,房子就该归她。而张威的母亲则拿出了那份撤销协议,说儿子临终前已经改变主意了,老人的态度也很直接——说白了,就是不想让这套房子白白给一个没领证的外人。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李秋霞的诉讼请求。法官给出的理由很明确: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房子还没过户,张威生前又亲笔签署了撤销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李秋霞和张威虽然同居18年,但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这套房子。
说句实在话,这个案子看得让人心里挺不是滋味的。18年,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都搭进去了,到头来连个住的地方都落不着。法律上讲,法院判得没毛病,赠与确实可以撤销,房子是张威的婚前财产,李秋霞没有产权。可在人情上想想,一个陪了你18年的女人,最后被你妈一句“想白嫖”就给打发了,这算怎么回事?
李秋霞错就错在她太相信感情,太相信那张嘴上的承诺,却不相信那一纸婚书的分量。同居18年,不如一张结婚证。别说什么感情到了位就行,法律不认感情,只认证据。张威要是真有心,18年的时间足够去民政局领个证了,也不至于最后一个月还要偷偷签撤销协议。这个结局,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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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京0114民初XXXX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