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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和广州分别于4月29日和30日出台房地产新政之后,武汉也跟上了。 4月30

在深圳和广州分别于4月29日和30日出台房地产新政之后,武汉也跟上了。
4月30日,武汉也公布了房地产新政,宣布从5月1日起,从信贷支持、公积金优化、购房优惠补助等多个维度发力,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
武汉推出的新政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关于住房信贷套数认定的变化,也就是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变化非常大。此次新政规定,只要家庭成员在要买房的区没有成套住房,就可以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都可以享受优惠。
而在此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最为严厉的时期,各地都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规定得非常严格,要求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是买过房、贷过款,再买房就要按照二套房政策,不仅首付比例要上调到五成以上,而且利率也要惩罚性上浮。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此次对首套房标准的认定政策变化,主要针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也就是说仅限于新房,而对二手房则没有明确说明。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新房的存量仍然可能处在较高位置,需要加速消化。
而且,这个政策规定了期限,要求从5月1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说明此次的新政优惠政策带有“限期促销新房”的意味。
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武汉此次的新政也有较大变化。
新政规定,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缴存人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其原有的一套住房正在挂牌出售的,也不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但同时也规定,在武汉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仍然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政对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取消了此前按房龄分级的规定,统一调整为首套房最高贷款比例可以达到房屋总价的八成,二套最高可到七成。
武汉新政还取消了对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限制,此前武汉的规定是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包括配偶都必须有武汉市户籍,而现在则完全放开了这一限制,在全国任何地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武汉买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和广州的政策一样,武汉新政也推出了购房补贴政策。2026年5月1日到6月30日,在武汉部分行政区范围内购买新建住房,认定为家庭首套住房的,可以按购房合同总价的1.5%给予财政补助优惠,认定为二套房补助标准为1%。
不过,与广州不同的地方在于,广州的财政补贴为总价的1%,而且仅限首套房,且规定上限为每套房补贴3万元,全市补助总额为2亿元,用完即止,而武汉则没有类似规定,而是规定了期限,即在2026年5月和6月两个月内购房的,都可以按前述政策享受补贴。
武汉新政的另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对于购买新建商办类房产的也可以享受补助,可按合同总价的1%享受补助优惠,并且规定时间期限为5月1日起到2026年底结束,期限比住宅更长。
但需要注意的是,武汉此次出台的新政几乎全部针对购买新建房,无论是住宅还是商办类房产,无论是首套房认定标准还是公积金政策、财政补助政策,均只针对新建房,而对二手房未提及。
作为几个在过去十多年里崛起的几个新一线城市之一,武汉此次出台的新政也可以看出,武汉房地产存量仍然处在高位,去化周期较长。
在过去几年里,新一线城市虽然房地产价格进入下降通道比一线城市要晚半年到一年,但跌幅更大,尤其是远郊地区,跌幅更大,部分地区甚至已经超过一半。而武汉也是新一线城市中最先出台类似房地产新政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