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扶余,女子把1000万存进银行,结果短短一个月内却被柜员偷偷转走,事后女子崩溃,可没想到柜员的操作更让人气愤。她为了逃避责任就算喝药轻生,也都拒绝还款!
陈女士去年10月,将流动资金1000万元存入吉林扶余某镇上的某行,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这笔钱可以说是救命钱,关乎300多名员工的工资发放、供应商货款结算和日常项目运转。
出于对该行的绝对信任,陈女士在办好存款后便安心回去经营企业了。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份信任最终被狠狠辜负。
2025年12月,陈女士计划动用资金周转,却突然发现手机上根本无法登录,于是她马上赶到存款行询问情况,等她看到账户余额时,陈女士的天都塌了!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账户内原本存的1000万元巨款,现在只剩下1万余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陈女士立即走到业务办理处,强忍着怒火,要求他们调取全部业务流水。这不查不知道,一查真相让人脊背发凉。原来是一名柜员拿走了陈女士的钱。
这位柜员小偷,叫赵某丽。她在未获得陈女士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伪造陈女士的签名,然后私自办理了卡片挂失与补办业务。接着就将1000万元存款全部赎回并一次性转入了自己的个人账户上。
然后陈女士在了解到更多情况后,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也就是,这位赵某丽是惯犯了!
据悉,另一位储户王女士也在该行存入过800万元存款,然后同样的,也是被赵某丽用一模一样的手法转走。
陈女士加上这位王女士,两人合计损失高达1800万元!
最后这些巨款被赵某丽全部投入股市,但可恶的是,这些钱都赔光了,整整1千多万,都没了。
在事情败露后,赵某丽深知自己罪责难逃,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还款责任,她竟然选择喝药轻生,好在被及时发现并抢救过来了。
赵某丽脱离生命危险后被警方依法控制。目前,赵某丽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两项罪名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但她明确表示,亏损的资金无法追回,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储户损失。
可陈女士就苦了,1000万流动资金凭空消失,陈女士的公司运转不开,员工工资发不出来,供应商集体赶到陈女士的公司门前讨债。原本正经经营的企业,如今却走到了破产边缘。
为了维权,陈女士每天奔波,却屡屡碰壁。尤其是涉事存款行的态度,简直让人寒心。
他们拒绝现行赔付,反复强调“必须等待司法结论出具后,才来处理存款问题”。但上边一直拖拖拉拉不给回复,永远是等待结果,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赔付时间和方案。
在这件事曝光后,网友们纷纷怒斥存款行的推诿行为。柜员监守自盗,不仅盗取客户的钱财,而且态度恶劣,钱花掉就不管了。存款行不应该以个人犯罪为由让无辜的储户来承担全部损失。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件事应该怎么看呢?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中也规定,用人单位职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即便员工涉嫌刑事犯罪,也不影响存款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存款行不能以刑事案件未结为由拖延或拒绝赔付 。
客户钱存入取款行,却被内部员工偷盗,好好的企业濒临破产,最可恶的就是,明明不是陈女士的错,最后所有的损失都由陈女士承担。坏人坏事做尽,好人无辜受难啊。
目前,该案件仍在司法办理过程中,陈女士的维权之路还在继续。我们期待能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尽快为陈女士挽回损失。也希望所有存款行引以为戒,不要寒了百姓的心。
你觉得陈女士可怜吗?欢迎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