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跟女友订婚后,二人开开心心的去看婚房,到了房间里男子内心痒痒的,想要跟女友在房间里做点羞羞的事儿。可是女友不肯,坚持“婚后再同房”,当时说啥也不答应。可是男子此刻的欲望已经非常之强烈,直接就把女友拽进了卧室......完事后,女友很生气,直接就报了警,告男友侵犯自己。
案件发生在2023年,席某某和女方经婚介介绍认识,交往期间约定了彩礼,5月1日刚举办完订婚仪式,他已经给了10万彩礼和一枚金戒指,还承诺婚后在婚房加女方名字。
谁也没想到,订婚第二天,两人在婚房里发生的事,会彻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女方报警后,席某某被刑拘,案件不公开审理,法院查明他在女方明确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还有烧窗帘、呼救的激烈反抗行为,一审以强奸罪判了他三年。他不服上诉,2025年4月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席某某的母亲这三年没停过为儿子奔走,她始终觉得,两人已经订婚,彩礼也给了,就差领证了,怎么就成了强奸?她没法接受儿子变成罪犯的事实,一直盼着案子能翻过来,直到二审结果出来,她才不得不接受现实。
监狱通知她,儿子5月4日上午出狱,她第一反应就是给儿子买新衣服,她想让儿子出来的时候,能穿得干干净净,重新开始生活。她跟媒体说,要亲自去接他,路程三个小时,她想让儿子出来第一眼就能看到自己。
消息出来后,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觉得,都订婚了,彩礼也给了,就差一步结婚,男方的行为虽然不对,但判三年太重了,女方是不是有点太较真?
也有人说,就算是夫妻,只要女方不愿意,强行发生关系就是强奸,更别说只是订婚,没领证就不算合法夫妻,女方的拒绝就是最明确的信号,男方无视女方意愿,就是犯罪。还有人拿案件入选最高法案例库说事,说这案子就是在明确告诉所有人,订婚不等于性同意,不管关系到哪一步,尊重对方的意愿都是底线。
席某某在这三年里,一直没承认自己有罪,他觉得自己和女方是情侣,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只是事后女方反悔了。可法院的证据链很完整,女方事前的拒绝、事中的反抗、事后的激烈反应,都能证明她不是自愿的。
他的母亲也一直不理解,她觉得年轻人谈恋爱,发生点亲密关系很正常,何况两人都订婚了,怎么就成了犯法的事?她只想着儿子能早点出来,根本没意识到,她儿子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法律的红线。
很多人在讨论这个案子的时候,都在拿“订婚”当挡箭牌,觉得订了婚,女方就该答应男方的要求,不然就是不守妇道。
可他们忘了,婚姻的基础是尊重,不是捆绑,就算是合法夫妻,也有婚内强奸的说法,更别说只是订了婚,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女方坚持婚后再同房,是她的权利,男方强行发生关系,就是侵犯了她的人身权利,法律的判决,从来都不是针对订婚情侣,而是针对违背他人意愿的行为。
席某某出狱后,他的人生已经被彻底改变了,三年的牢狱生活,让他错过了和女方结婚的可能,也让他背上了罪犯的标签。
他的母亲还在盼着他能回归正常生活,可现实是,他要面对的,是周围人的议论,是找工作的困难,是一辈子都抹不掉的案底。而女方,在报警之后,也承受了很多压力,有人说她是骗彩礼,有人说她是故意毁了男方,可没人问过她,当时被强行侵犯的时候,有多害怕。
这个案子,从来都不是情侣之间的私事,而是法律对女性人身权利的保护。
它告诉所有人,不管是什么关系,只要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就不能强迫,哪怕是已经订婚,哪怕是给了彩礼,都不能成为侵犯他人的理由。席某某的行为,看似是一时冲动,实则是对女方意愿的无视,他以为订婚就是“免责金牌”,却不知道,法律从来都不承认这种荒唐的逻辑。
席某某的母亲准备接他回家,她觉得儿子出狱了,就不再是罪犯了,可她没明白,法律的惩罚结束了,行为带来的后果却不会消失。这个案子被写进最高法的案例库,就是为了让更多人明白,尊重他人的意愿,不是一句空话,哪怕是最亲密的关系,也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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