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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条消息。 4月20日下午,江西抚州临川大道,骑行博主阿俊路遇一位老人摔倒,

看到一条消息。
4月20日下午,江西抚州临川大道,骑行博主阿俊路遇一位老人摔倒,菜篮子飞出两米远,鸡蛋在水泥地上炸开。

阿俊急刹车冲过去,右手托住老人左肘,嘴里问着“骨头疼不疼”,刚把人半扶起来,那只枯瘦的手猛然反攥他手腕:“就是你撞的!”

周围瞬间炸了锅。万幸的是,阿俊的车头手机全程录像,蓝工装大叔从公交站台挤进来作证,两位买菜大妈也接力发声。

视频显示,老人踩在一块青苔上自行摔倒,阿俊的摩托车头灯亮着、车轮纹丝未动。

交警事后调取路口监控,确认无车辆接触痕迹。

老人儿子看过视频后当场给阿俊鞠躬,老人确诊左髋臼轻微骨裂,家属未提任何赔偿要求。

阿俊的视频获点赞8.6万,评论区最热门的一条写着:“下次我扶人,先打开相机,不是不信人,是信不过这秒的运气。”

一篮鸡蛋炸出整条街的温度,也炸穿了社会信任的底。

回顾全国类似案例,湖南桃源尹先生扶车反被讹3万,花十几天自证清白,对方仅一句“对不起”就走人。

甘肃白银周女士跳沟救人反遭诬陷,瘦了二十多斤只换来一封阴阳怪气的道歉信。

讹成了拿钱走人,讹不成拍拍屁股走人,这笔“零风险买卖”,实在是荒唐至极!

法律并非束手无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可处五至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达州三儿童案中,诬陷者之子即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法律不能只当善良的铠甲,更要当悬在恶念头顶的利剑。

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讹人成本一旦归零,寒的就是全国人民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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