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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山东,一男子是环卫工,干活时被车撞亡,3年后,家属才知道男子上

“吃相太难看了!”山东,一男子是环卫工,干活时被车撞亡,3年后,家属才知道男子上了30万团体意外险,可保险公司却一口咬定,理赔已“超2年时效”,拒绝赔偿,家属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太意外。

这名环卫工叫王长顺,家住山东菏泽牡丹区,出事那年52岁。他的妻子患有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指关节严重变形,连基本的家务都做不了。

儿子当时刚上初中,正是花钱的时候。家里所有的开销,都靠王长顺一个人扫马路的工资支撑。他每天凌晨四点准时出门,不管刮风下雨,从来没有缺过一天勤。冬天手冻得裂开一道道口子,他就缠上胶布继续干。夏天太阳晒得脱皮,他也舍不得买一瓶冰水。他总说,再熬几年,等儿子考上大学就好了。

2020年11月12日早上六点多,王长顺像往常一样,在自己负责的路段清扫路面。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从后面冲了过来,直接把他撞飞出去。等救护车赶到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肇事司机被警方控制,后来赔偿了家属70多万元。这笔钱大部分用来还了家里盖房子欠下的外债,剩下的一点,勉强够母子俩维持生活。

王长顺走后,家里的日子过得异常艰难。妻子每天靠吃药缓解疼痛,不能出去打工。儿子放学回家,还要自己做饭、洗衣服。母子俩省吃俭用,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王长顺生前还有一份30万元的意外保险。

2023年10月的一天,妻子整理王长顺留下的旧衣服,准备捐给灾区。她在一件洗得发白的环卫工作服内侧口袋里,摸到了一张皱巴巴的纸。

拿出来展开一看,是一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的复印件。上面清楚地写着,王长顺所在的环卫公司,在2020年1月15日,为包括他在内的126名环卫工人,统一投保了团体意外险,每人保额3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

妻子拿着这张纸,手止不住地发抖。三年了,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丈夫还有这样一份保险。她立刻打电话给儿子,让他赶紧回家。母子俩对着这张薄薄的纸,哭了整整一个下午。他们以为这是上天给他们的一点补偿,能让日子稍微好过一点。

第二天一早,母子俩拿着投保单,兴冲冲地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工作人员接过材料,在系统里查了半天,脸色越来越难看。她抬起头,冷冰冰地说,这个案子赔不了。事故发生在2020年11月,现在已经过去三年了,远远超过了意外险两年的理赔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我们有权拒绝赔偿。

母子俩当场就懵了。他们说,我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份保险,要是知道,早就过来理赔了。工作人员说,那是你们的事。时效就是从事故发生那天开始算,不管你知不知道,过期了就是不赔。不管母子俩怎么哀求,工作人员都不为所动,最后直接把他们赶出了大门。

他们又去找环卫公司讨要说法。公司负责人说,投保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公司门口的公告栏贴了通知,是王长顺自己没看到。我们没有义务挨个通知每个人。再说,保险是公司出钱买的,跟你们没关系。

走投无路之下,母子俩只能借钱请了律师,把保险公司告上了牡丹区人民法院。法庭上,保险公司的律师依然振振有词。他说,两年的诉讼时效是保险法明确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防止证据灭失。如果允许不知道保险存在的人无限期理赔,会给整个保险行业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

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查明,环卫公司投保后,确实没有将投保事宜书面告知王长顺及其家属,也没有向任何一名环卫工人发放保险单。保险公司也从未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过任何提示和说明义务。

法院认为,保险法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之日,而不是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王长顺的家属在2023年10月才得知这份保险的存在,此时才知道自己有权主张保险金,所以诉讼时效应当从这个时候开始计算,并没有超过两年。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长顺家属保险金30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母子俩在法院门口抱头痛哭。这三年来,他们受了多少委屈,吃了多少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笔30万元的保险金,不仅能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也能让儿子安心完成学业。

这件事曝光后,立刻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无数网友都在指责保险公司的吃相太难看。

明明是自己和投保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反而拿时效当挡箭牌,刁难一个失去顶梁柱的困难家庭。30万元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是对于这对母子来说,就是活下去的希望。

法院的这个判决,大快人心。它不仅维护了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也给所有的保险公司敲响了警钟。保险的初衷是为了给人提供保障,而不是为了想方设法拒赔赚钱。如果保险公司总是玩弄文字游戏,逃避自己的责任,那么最终失去的,将是所有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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